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 (2021—2035年)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15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广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35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2021年12月31日
广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
(2021—2035年)
2021年12月
前 言
种质资源多与少、保护力度强与弱、利用水平高与低,是衡量种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基础条件。国家《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明确要求,着力夯实种质资源基础,全面摸清种质资源家底,抓紧做好保护和鉴定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加强农业种质资源全面保护和高效利用,构建多层次收集保护、多元化开发利用和多渠道政策支持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新格局,对我区发展现代种业、推动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及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精神,加强农业种质资源有效保护,促进高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30年)》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关于加强广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等,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基础与成效。
广西自然资源条件优越,生物多样性水平居全国前列,农作物、畜禽、水产、农业微生物等农业种质资源丰富,多次开展较大规模的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活动,种质资源保护体系逐步完善,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成效显著。
农作物方面。初步形成了“资源圃+种质库+原位保护点”立体保护体系,已建成13个自治区级以上种质资源圃(库),保存农作物种质资源8万余份,其中稻种资源、甘蔗资源、桑种资源等保存量居全国前列。初步建立了表型与基因型相结合的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体系及广西农作物种质资源数据库等共享平台,筛选出一批高产、优质和抗逆性强的种质资源,创制了一批新种质、新材料,自主选育的水稻、玉米、甘蔗等新品种在生产上发挥了巨大作用。
畜禽方面。现有29个地方畜禽品种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2021版)》,其中5个品种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建成5个国家级、25个自治区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3个自治区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1个国家级、2个自治区级地方鸡活体基因库。开展巴马香猪、环江香猪、陆川猪、隆林黄牛等畜禽资源抢救性保护。加强蜂蚕等经济动物遗传资源收集和保护,活体保存蚕遗传资源584份,确保特有优势畜禽、蜂蚕等种质遗传资源的延续发展。累计培育13个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和一批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蚕品种。
水产方面。建成以4个国家级、2个自治区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个国家级、24个自治区级水产良种场,以及4个自治区级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为主体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体系,主要保护包括特有珍稀土著鱼类、水生哺乳类、贝类、龟类等类群在内的活体水产种质资源100多种。构建了虾、贝及淡水鱼等重要种类的细胞库、配子库和基因库,低温保存40余种约6万余份水产种质资源核酸样品。创新育成2个国审水产新品种。
农业微生物方面。已收集保藏微生物种质资源10000余份,其中食药用菌菌株1000多株,野生微生物种质资源标本2600余份,特色作物根际微生物资源3000多株,通过筛选及功能评价获得具有农业功能性应用菌株1000多株。初步建立了农业微生物菌种保藏中心及食药用菌菌物标本馆,建立了食药用菌品种(菌株)、广西甘蔗根际土壤AM真菌、DSE真菌等鉴定评价体系。
(二)存在问题。
一是特色种质资源消失风险加剧。随着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速以及气候变化、种植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优异、特色农作物地方品种和野生近缘种等种质资源丧失严重,畜禽和水产品种遗传资源家底不清,保护力度不够,部分品种近亲繁殖,品种特有种性严重退化。
二是种质资源保护发掘条件不足。现有种质资源库(场、区、圃)普遍存在覆盖面小、设施设备不完善、保存容量不足,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低等问题。缺乏高水平精准鉴定和深度发掘创新平台,创新利用力度不够,难以满足新品种选育对新种质和新基因的需求。
三是种质资源交流共享利用率低。种质资源交流共享机制不健全,优异种质资源难以有效共享利用,联合育种攻关成效不明显。公益性保护与商业化利用之间缺少有效的联结纽带,使得资源优势尚未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四是配套政策措施不够完善。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政策体制机制不健全,责任主体不明确,资金支持力度和稳定性不足,资源保护工作绩效评价机制不科学,激励机制不完善,人员积极性不高,人才队伍短缺。
(三)趋势与机遇。
当前,全球种业竞争不断加剧,农业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呈现出收集范围全球化、资源管理系统化、保存设施现代化、技术规范标准化、共享服务信息化等发展趋势。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打好种业翻身仗”的战略部署,指出“做好种质资源普查和保护是打好种业翻身仗的第一仗”;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强调“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凸显做好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为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的普查、收集、保存、鉴定、利用和分享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 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区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九部门关于加强广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实施意见》(桂农厅发〔2020〕157 号),提出建成系统完整、科学高效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为建设现代种业提供有力资源储备和技术支撑。
二、总体思路与目标
(一)总体思路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的要求,扎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坚持农业种质资源的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定位,坚持保护优先、高效利用、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我区农业种质资源丰富、区位独特、品种优良等优势,围绕农业科技原始创新和现代种业发展需求,以广泛收集、安全保护和高效利用为核心,集中力量攻克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的重大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构建多层次收集保护、多元化开发利用、多渠道政策支持的新格局,为建设种业强区、保障粮食安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
到2025年,农业种质资源保存总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基本完成主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收集、鉴定及入库保存等工作,农业种质资源保存总量突破20万份;初步建成系统完整、科学高效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能力不断提高,鉴定评价出优异种质资源10000份以上,发掘优异基因资源100份,创制突破性新种质30份以上。
到2035年,力争成为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热带、亚热带种质资源创新利用中心。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评价、创新及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农业种质资源保存总量突破30万份;建成系统完整、科学高效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共享利用体系,建立高效完善的种质资源基因发掘与创新技术体系,鉴定评价出优异种质资源20000份以上,发掘优异基因资源200份,创制突破性新种质100份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完成农业种质资源收集与登记。
1.深入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2023年全面完成全国农作物、畜禽和水产农业种质资源普查行动任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查清各类农业种质资源的种养历史、生产制度、品种更替、社会经济和环境变化,以及重要的野生近缘动植物种类、地理分布、生态环境和濒危状况等重要信息,强化普查信息的系统整理、研究分析和统筹运用。
2.全面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抢救性收集。重点收集各类农作物的古老地方品种、种植年代久远的育成品种、重要作物的野生近缘植物以及其他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种质资源等,进一步收集地方特色畜禽、水产等遗传资源,对征集、收集的种质资源和遗传资源进行繁殖和基本生物学特征特性的鉴定评价,完成种质资源鉴定评价、数据整理,结合农民认知进行编目和入库(圃),原则上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
3.规范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制定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规范登记要求和登记标准,对现有库存种质资源和新收集的种质资源等进行科学登记。有序开展登记工作,优先从国家和自治区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等登记主体开展,逐步向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其他登记主体延伸,强化登记主体对登记资源来源和真实性的审核。
专栏1 农业种质资源收集与登记行动 |
到2025年,在前期基本完成全区111个县(市、区)级水平农业种质资源收集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全区乡(镇)级区划的种质资源收集全覆盖,全区乡(镇)种质资源应收尽收,农业种质资源保存总量突破20万份,基本完成现有农业种质资源的集中登记,2026年后实行种质资源即时确认、即时登记和即时调整。 到2035年,在前期基本完成全区乡(镇)级区划的种质资源收集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全区行政村(屯)种质资源应收尽收,农业种质资源保存总量突破30万份。 |
(二)提升农业种质资源保存保护能力。
1.开展地方品种资源保护行动。建立系统完整、科学高效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加强地方特色优良品种的收集、保存和提纯复壮,定期发布自治区特色农业地方品种名录,支持地方品种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加快地方品种产业化开发,打造“桂字号”特色品种资源品牌。
2.实施农业种质资源标准化保存和定期监测制度。制定(完善)主要农业种质资源的数据采集标准,对收集和登记的农业种质资源进行基本性状鉴定、信息采集和编目入库,进行长期保存,并根据不同农业种质资源的类型、保存年限等,对入库(圃)保存的种质资源进行定期监测(检测),监测种质资源的活力与遗传完整性,定期开展检疫性病虫害风险评估和监测,进一步提高种质资源信息化、现代化保存水平。
3.系统开展农业种质资源分类分级保护。加强种质资源保护技术攻关,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理论和技术规范攻关。科学布局种质资源保护力量,因地制宜推动多样化保护,建立原位保护与异位保护相结合的保护体系。统筹布局地方保护力量,科学分类布局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建立农业种质资源现代复份保存技术体系,对特异资源和重要农业种质资源通过试管苗、超低温、DNA、精液、组织细胞等方式进行复份保存。
专栏2 农业种质资源保存保护能力提升行动 |
到2025年,地方优势、特色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理论和技术规范基本形成,初步完成农业种质资源短期库、中期库建设,分类布局农作物种质资源圃、原生境保护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保种场)、水产良种场、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保育区)及综合性和专业性基因库,重要农业种质资源初步实现集约化现代复份保存,技术体系和保护力量体系初步形成。 到2035年,建成系统完整、科学高效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技术体系和保护力量体系,实现集约化现代复份保存。 |
(三)强化农业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与基因发掘。
1.开展现代精准鉴定评价与基因发掘技术攻关。围绕优势、特色农业种质资源,加快精准鉴定先进技术和适用技术的攻关和实践应用,攻克一批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键技术,制定(修订)广西优异、特色农业种质资源鉴定等相关技术标准,形成广西特色、优势种质资源鉴定技术体系。加强现代基因发掘技术研发与应用,建立种质资源基因发掘与创新技术体系,充分利用基因组学等现代理论方法,开展复杂性状基因定位技术的开发及应用。解析重要性状形成的分子机制,阐明广西重要农业种质资源的遗传多样性及重要性状形成的分子机制。
2.实施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行动。全面鉴定收集保存的农业种质资源,开展重要质量和品质性状的表型精准鉴定、全基因组和基因水平的基因型精准鉴定,重点开展水稻、玉米、甘蔗等大宗作物和地方特色作物种质资源的精准鉴定,生猪、家禽、牛羊、桑蚕等特色动物种质资源精准鉴定与评价,以及淡水土著鱼类、特色海水鱼虾蟹贝类及其他特有水生生物的遗传鉴定,推进食药用菌类等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精准鉴定技术应用,鉴定出一批在产量、品质、抗病性、遗传特性等方面优异的农业种质资源。
3.实施农业种质资源深度发掘行动。精细定位主要农业种质资源的重要性状基因,发掘其优异等位基因,克隆重要性状的关键基因,解析基因功能,对特异资源开展全基因组测序与功能基因研究,发掘优异性状关键基因及其有利等位基因,为创制目标性状突出的优异新种质提供技术支撑。重点发掘水稻、玉米、甘蔗等大宗作物高产、优质、抗病、适宜全程机械化的性状基因,发掘生猪、家禽、牛羊、桑蚕等优质、高产、高效、抗病、抗逆等性状基因,发掘淡水土著鱼类、特色海水鱼虾蟹贝类及其他特有水生生物等地方品种生长、性别、品质、抗病、抗逆等性状基因,发掘食用菌类等农业微生物核心基因等。
专栏3 农业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与优异基因发掘行动 |
到2025年,完善和规范重要农业种质资源鉴定评价标准,建立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体系,初步完成已收集种质资源的鉴定评价,鉴定出优异种质资源10000份以上,筛选并完成5000份种质资源的深度发掘,发掘优异基因资源100份,发掘重要功能基因5—10个,初步阐明3—5个重要性状形成的分子机制。 到2035年,全面完成已收集种质资源的鉴定评价,鉴定出优异种质资源20000份以上,筛选并完成10000份种质资源的深度发掘,发掘优异基因资源200份,发掘重要功能基因10—20个,突破5—10个重要农业产业产量、品质、抗性、资源高效等重要性状形成的分子机制。 |
(四)推进农业种质资源创新与开发利用。
1.创制一批突破性新种质。实施新种质创制行动,重点以地方品种、野生种为供体,通过远缘杂交、理化诱变、基因工程等技术手段,导入新的优异基因,研究优异基因的遗传与育种效应,规模化创制遗传稳定、目标性状突出、综合性状优良的新种质,重点创制高产、优质、高效、广适、环境友好型且具有较高育种价值的新种质。研究建立优异基因快速检测、转移、聚合和追踪的技术体系,向育种家提供新材料、新技术等配套服务,促进创新种质的高效利用。
2.加大新种质开发利用力度。鼓励联合利用第三方创制的新种质开展新品种培育,提升新种质利用水平和利用效率,加快品种开发力度。重点加快利用具有广适应、高产量、高品质、高抗逆性等较高育种价值的水稻、玉米、甘蔗、蚕桑、食用菌、花生、大豆、薯类、柑橘、芒果、香蕉、百香果、火龙果、龙眼、荔枝、西甜瓜、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作物新种质,加快遗传性状稳定、具有地方特色的猪鸡羊、奶水牛、水禽、鱼虾蟹贝类等地方品种提纯与改良杂交利用,培育在性能方面具有重大突破的优良新品种。
3.支持创新种质上市公开交易。建立农业种质资源共享利用交易平台,支持具有一定育种价值的创新种质上市公开交易,支持将新种质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鼓励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公益事业单位、技术推广机构、种业企业以及育种家加大新种质的共享和利用力度,联合开展新品种选育和产业化开发。
专栏4 农业种质资源创新与开发利用行动 |
到2025年,创制突破性新种质30份以上,新种质共享利用率80%以上。 到2035年,创制突破性新种质100份以上,新种质共享利用率100%。 |
四、体系建设
(一)农业种质资源保存体系建设。
1.积极开展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的申请和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和国家作物、畜禽、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区域中心、分中心。对具有一定种质资源保存量和种质资源保存、研究工作基础的单位,在保存设施条件、专职人员队伍、制度规范、共享利用能力、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加大培育和建设力度,培育5—10家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
2.全面开展自治区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确定工作。按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确定实施方案》,开展自治区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确定工作。支持自治区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依法有序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收集、登记、保存、鉴定、评价等工作。3.加强种质资源库(场、区、圃)的统筹布局和建设力度。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支持和鼓励地方农业科研、推广部门开展种质资源收集、鉴定和保护,构建“区—市—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完善以长期库为核心,以中期库、种质保存圃(场、区)和原生境保护点为依托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新建扩建一批综合性或专业性种质库(场、区、圃),提升和完善农业种质资源保存条件。
专栏5 农业种质资源保存体系项目 |
农作物方面。新建国家区域性(广西)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中心库3个,新建广西农作物种质库1个,新建扩建农作物种质资源短期库20个、综合性农作物种质资源圃15个、广西特色优势农作物种质资源圃50个、广西特色优势野生资源原位保护点40个。 畜禽方面。新建广西畜禽资源基因库及活体基因库各1个,新建扩建1个国家级、15个自治区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 水产方面。新建自治区级水产种质资源实体库2个、特色水产种质资源功能基因库2个、特色水产种质资源场4个,新建扩建3个国家级、40个自治区级水产良种场。 农业微生物方面。推进中国—东盟微生物菌种保藏中心的建设,新建自治区级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1个,新建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野外观测站3个,新建扩建农业微生物保护(保育)区3个。 |
(二)农业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体系建设。
1.拓展农业种质资源保存库(场、区、圃)功能。依托现有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充分发挥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建设和管理单位的积极性,拓展种质资源鉴定和测试功能(职能),在资源保存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种质资源保存单位与研究利用单位的工作联动,组织开展作物及其野生近缘植物种质资源大规模表型精准鉴定、基因型高通量鉴定、功能基因深度发掘,联合开展畜禽生产性能测定评估和水产种质资源鉴定评价等,建成若干种质资源综合鉴定评价中心。
2.构建自治区农作物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体系。依托从事种质资源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科研单位,建设、认定一批优势、特色种质资源鉴定圃(场、区),承担阶段性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工作。在农业优势生态区,从现有种质资源库(圃)、品种改良(分)中心等,择优联合建立一批农业种质资源鉴定与评价区域(分)中心,承担适宜该区域生态环境的种质资源鉴定,以及国外引进或交换农业种质资源的检验检疫、示范试种等任务。完善配套的农业种质资源鉴定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鼓励采用现代种质资源鉴定评价技术,联合开展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基因发掘与种质创新。
专栏6 农业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体系项目 |
认定一批种质资源鉴定圃(场、区),设立专业化、智能化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和基因挖掘平台,建设自治区级农作物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中心1个、市级分中心14个,自治区级畜禽生产性能测定评估中心2个,自治区级水产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中心2个,自治区级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中心1个、区域中心3个。 |
(三)农业种质资源创新利用体系建设。
1.优化创新主体。在农作物、畜禽、水产等方面培育建设5—10家自治区级农业种质资源核心创新主体,培育建设20—30家市级农业种质资源创新和利用主体,重点建设中国(广西)—东盟现代农业种业示范基地、中丹种猪繁育中心以及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自治区种业基地、广西农业良种海南南繁育种基地,进一步优化布局科研力量,形成区市联动、科企互补的创新格局。
2.明确创新方向。明确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主体地位,巩固和加强农业种业企业应用性研究的主体地位,促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与企业紧密结合、基础性研究与应用性研究深度融合,互相补充,构建农业种质资源收集、鉴定、创新与利用联合体。
3.构建分工合理的创新利用体系。培育和优化广西农业种质资源相关研究平台,充分发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种质资源平台的主导和引领作用,引导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农业推广机构、种业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良种联合攻关,建立多层次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创新平台,打造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探索商业育种模式,开展农业种质资源创新利用联合攻关,创制一批突破性新种质,培育一批“桂字号”新品种。
专栏7 农业种质创新利用体系项目 |
建立自治区级良种联合攻关平台,培育一批“桂字号”种业品种和“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培育建设自治区级农业种质资源核心创新主体5—10家,培育建设市级农业种质资源创新和利用主体20—30家。 |
(四)农业种质资源信息共享利用体系建设。
1.构建农业种质资源共享体系。加强种质资源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完善种质资源登记、共享、产权保护等制度,鼓励种质资源所有者、持有者和创新利用者深度合作,探索建立农业种质资源共享利益分配机制,在产业化程度高、共享模式成熟的农作物、畜禽、水产等领域率先探索建立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业种质资源科研单位,以及种质保存库(圃、场、区)、鉴定评价中心等种质资源创新平台的原始数据采集、汇交、审核机制,实时汇集、处理、发布数据信息。
2.建设自治区级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构建自治区级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和创新利用中心,实现资源保存、鉴定评价、预警监测、权益交易保护及共享利用信息化,并与国家有关平台和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建设集科普、教育、宣传于一体的广西农业种质资源科普中心。推进与国家、各省之间、保护单位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定期公布可供利用的种质资源目录,推进共享利用,保护种质创新和改良者合法权益,激发创新活力。
3.加大农业种质资源引进与交换力度。加强与农业起源地及种质资源多样性富集的国家和地区合作,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各国种质资源相关机构合作,开展农业种质资源联合考察、技术交流,联合实施一批种质资源国际合作项目,共建联合实验室,共享研究成果和利益,加大优异资源引进和交换力度。重点以热带、亚热带地区农业起源中心和多样性中心为重点,加强交流合作,优先引进我区紧缺的物种、野生近缘种、遗传分析工具材料等新种质以及地方核心种质,充实丰富我区农业种质资源库。
专栏8 农业种质资源信息共享利用体系 |
建设自治区级种质资源信息化平台1个,种质资源管理、交流信息化。 建立10个综合性引种隔离检疫基地,实现引进种质资源的规范化建设和安全保存。 深度开展种质资源交流合作,引进优异农业种质资源100份以上。 |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海洋局、农科院等有关单位,负责全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决策咨询等,统筹抓好规划落实。认真落实各级主管部门管理责任、各市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和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工作。
(二)完善支持政策,强化保障措施。
健全与国家级紧密衔接的种质资源保护体系,修订完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种质资源库(场、区、圃)等认定、管理和考核办法以及农业种质资源共享与利用管理办法等。加强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的政策支持,探索建立稳定资助机制,将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健全财政支持的农业种质资源创新利用机制,加大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对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方向的支持力度。优先保障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用地,依法保护相关设施设备,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突出农业种质资源及原产地区域保护,合理安排新建、改扩建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区、圃)用地。建立农业种质资源保护的生态补偿机制,切实提升保护能力。
(三)强化科技支撑,激发创新活力。
建立健全农业种质资源工作绩效考核和人才评价机制,对从事种质资源收集保护、繁种更新、鉴定评价、分发共享等基础性、公益性工作的科技人员实行单独评价。支持和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设立农业种质资源相关岗位、学科,开展专业研究,培养专门人才。探索建立种质资源所有权、保管权、使用权、收益权分置制度,促进种质资源交流共享。推进种业科研人才与科研成果权益改革,鼓励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开展资源创新和技术服务,支持种质上市公开交易、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支持和鼓励地方农业科研、推广部门开展种质资源的收集、鉴定和保护,构建“区—市—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鼓励种业企业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参与地方特色品种开发,实现以用促保。鼓励支持地方品种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申报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认识。
建立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专题展示区(馆)、依托相关科研机构及企业等建设科普基地,举办农业种质资源主题文化活动,深入挖掘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重大成效等,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兴媒体作用,以及种质资源库(场、区、圃)的科普基地功能,全方位、多角度系列宣传种质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法规政策,引导全社会关注和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工作,营造保护农业种质资源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把保护种质资源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为,提升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社会影响力。
附表一
广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2021—2035年)重大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目标年限 | 合计 | |
2021—2025 | 2026—2035 | |||
农作物 | ||||
1 | 新建国家区域性(广西)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中心 | 1 | 2 | 3 |
2 | 新建广西农作物种质库 | 1 | 0 | 1 |
3 | 新建扩建农作物种质资源短期库 | 13 | 7 | 20 |
4 | 新建扩建综合性农作物种质资源圃 | 10 | 5 | 15 |
5 | 新建扩建广西特色优势作物种质资源圃 | 25 | 25 | 50 |
6 | 新建扩建广西特色优势野生资源原位保护点 | 20 | 20 | 40 |
7 | 新建自治区级农作物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中心 | 1 | 0 | 1 |
8 | 新建扩建农作物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市级分中心 | 9 | 5 | 14 |
畜禽 | ||||
1 | 新建广西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 | 1 | 0 | 1 |
2 | 新建广西畜禽遗传资源活体基因库 | 1 | 0 | 1 |
3 | 新建国家级畜禽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 | 1 | 0 | 1 |
4 | 新建扩建自治区级畜禽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 | 10 | 5 | 15 |
5 | 新建自治区级畜禽生产性能测定评估中心 | 1 | 1 | 2 |
水产 | ||||
1 | 新建自治区级水产种质资源实体库 | 2 | 0 | 2 |
2 | 新建自治区级特色水产种质资源功能基因库 | 2 | 0 | 2 |
3 | 新建自治区级特色水产种质资源场 | 2 | 2 | 4 |
4 | 新建扩建国家级水产良种场 | 2 | 1 | 3 |
5 | 新建扩建自治区级水产良种场 | 20 | 20 | 40 |
6 | 新建自治区级水产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中心 | 2 | 0 | 2 |
农业微生物 | ||||
1 | 新建自治区级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 | 1 | 0 | 1 |
2 | 新建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野外观测站 | 1 | 2 | 3 |
3 | 新建扩建农业微生物保护(保育)区 | 2 | 1 | 3 |
4 | 新建自治区级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中心 | 1 | 0 | 1 |
5 | 新建国家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存与鉴定评价区域中心 | 1 | 0 | 1 |
其他 | ||||
1 | 新建自治区级种质资源信息化平台 | 1 | 0 | 1 |
2 | 新建扩建综合性引种隔离检疫基地 | 5 | 5 | 10 |
附表二
广西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35年)类别与建设计划表
建设年限 | 建设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地点 |
2021—2025 | 农业种质资源收集与保护类 | 1 | 优势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与保护项目 | 重点开展广西水稻、蔬菜、甘蔗、玉米等优势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与保存,提升种质资源保存场所建设水平 | 全区 |
2 | 广西特色畜禽种质资源收集与保护项目 | 建设完善一批地方特色畜禽品种保种场,新建广西畜禽种质资源基因(遗传材料)保护与研究中心,提升广西亚热带蚕种质资源保育与研发中心能力建设 | 全区 | ||
3 | 广西水产遗传材料采集与保护项目 | 开展内陆地区水产种类收集与保护,开展北部湾海域特色海水鱼、虾、蟹、贝类等地方品种遗传材料采集与保护 | 全区 | ||
4 | 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收集与保护项目 | 针对广西特色食药用菌、丛枝菌根真菌、植物根际有益微生物等农业微生物系统开展收集、保存、鉴定评价、繁育;建设种质资源库、野外观测站等;建设种质资源网络化管理与服务平台 | 全区 | ||
农业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与创新利用类 | 5 | 农业种质资源鉴定与评价 | 建设一批区域性生产性能测定中心及鉴定评价中心 | 全区 | |
6 | 农业种质资源创新利用联合攻关 | 建立多层次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科技创新平台,培育一批现代种业企业,筛选发掘优秀基因,培育一批新品种。 | 全区 | ||
2021—2025 | 农业种质资源交流合作与信息共享 | 7 | 农业种质资源引进保存与利用项目 | 引进一批国外优良农作物、畜禽、水产种质资源,开展引进资源鉴定与利用 | 全区 |
8 | 种质原生境资源远程监测预警项目 | 在重要农业种质资源原生境保护地建设一批远程监测预警点,开展珍稀、濒危资源监测 | 全区 | ||
9 | 种质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项目 | 建设一批农作物、畜禽、水产、微生物种质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促进资源交易与产业化利用 | 全区 | ||
2026—2030 | 农业种质资源收集与保护类 | 10 | 优势特色农业种质资源收集与保护项目 | 全面开展全区行政村(屯)级种质资源收集,新建扩建一批农业种质资源短期库和中期库、农作物种质资源圃、原生境保护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保种场)、水产良种场、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保育区)及综合性和专业性基因库 | 全区 |
农业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与创新利用类 | 11 | 农业种质资源鉴定与评价 | 新建及提升完善一批区域性生产性能测定中心及鉴定评价中心 | 全区 | |
12 | 农业种质资源创新利用联合攻关 | 提升完善多层次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科技创新平台,培育一批现代种业企业,筛选发掘优秀基因,培育一批新品种 | 全区 | ||
农业种质资源交流合作与信息共享类 | 13 | 农业种质资源引进保存与利用项目 | 引进一批国外优良农作物、畜禽、水产种质资源,开展引进资源鉴定与利用 | 全区 | |
14 | 种质原生境资源远程监测预警项目 | 在重要农业种质资源原生境保护地新建扩建一批远程监测预警点,开展珍稀、濒危资源监测 | 全区 | ||
2031—2035 | 农业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与创新利用类 | 15 | 农业种质资源鉴定与评价 | 全面提升全区各类农业种质资源区域性生产性能测定中心及鉴定评价中心鉴定评价能力 | 全区 |
农业种质资源交流合作与信息共享类 | 16 | 种质原生境资源远程监测预警项目 | 新建扩建一批重要农业种质资源原生境保护地远程监测预警点,全面提升珍稀、濒危资源监测能力 | 全区 |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wjzl/gntf/t111823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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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跨区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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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会电脑基本操作均可申请。有媒体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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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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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时间限制的,《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7天内有效,7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其他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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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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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的。 有意从事三农领域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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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3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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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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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由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牵头运营,与农业农村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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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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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1.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2.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3.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4.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三农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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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出去开展调研工作,需要携带身份证、调研证、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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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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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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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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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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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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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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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可开展收费项目: (1)地市中心可以开展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代写代发文稿及广告等资讯信息服务; (2)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 (3)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 (4)行业商务活动、品牌推广、学术交流、法制宣传、活动策划,会议会展等主题活动。 具体收费标准和要求详见业务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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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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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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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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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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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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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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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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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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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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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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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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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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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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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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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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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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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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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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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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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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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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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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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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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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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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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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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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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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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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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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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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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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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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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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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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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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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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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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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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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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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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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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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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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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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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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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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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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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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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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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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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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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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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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