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公开征求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的 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果,促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15日。
联系电话:0311-86256869
邮 箱:hbnynj@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合同管理”)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88号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行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合同行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签订、变更和废止,保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应签尽签。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是记载农村集体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文书,是约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有效文件,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常开展经济活动提供法律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资源出租发包、运营处置、投资入股、招标采购等经营行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杜绝口头协议、约定。
(三)坚持公开公正。农村各类集体资产资源的经营管理、开发利用等流转交易行为,符合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交易条件的,应当全部进入市场公开交易,应进未进的,一律不得入账核算。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分类明确入场交易标准和额度,确保集体资产资源规范交易。要公平公正对待合同主体,同时兼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保障功能的特别属性,同等条件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有优先权。
二、合同订立
(四)严格履行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集体经济合同,属于村级重大经济事项,应当参照“四议两公开”严格履行决策程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根据实际提出议案,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充分讨论商议,提交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审议并将审议结果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征求意见,最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公示无异议的,方可组织实施。
(五)合理确定价格。农村集体资产出租发包,应当参照同期同类资产市场平均价格科学合理确定参考价格;没有同期同类资产可以参照的,要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评估确定参考价格;集体大额固定资产处置,应当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评估确定参考价格。参考价格确定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商定基础价格,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开挂牌竞价(有明确规定无需进场交易的小额标的物按照基础价格以其他方式公开竞价),按最终竞价结果确定合同标的价格。各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要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委托评估、确定价格提供便利服务。
(六)载明合同要素。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双方当事人信息、标的、价款、起止时间、权利义务、违约及风险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信息应当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当事人为法人的,信息应当包括法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姓名及身份证号、办公地点。标的物为动产的,要明确标的物的价值、数量等具体信息;标的物为不动产的,要明确标的物位置边界四至、面积、用途等信息。
(七)严格确定期限。集体资产租赁合同期限,要本着统筹维护农村集体利益和便于承租方生产经营的原则,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决定或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0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鼓励各地在确定合同期限时,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任期时间保持一致。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本轮土地剩余承包期;机动地承包期限不得超过五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规范签订合同。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签订合同前,应核实承租方的经营资质、信用及履约能力等情况,不与无相关经营资质及公开渠道公布的失信承租方签订合同。合同条款经协商一致订立的书面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后即成立。合同签订至少一式3份,双方各执1份,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1份。订立合同应推广使用国家或省印发的示范文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均应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意见施行后,已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不得代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经济合同,本意见施行前依法依规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
三、合同履行
(九)及时收取价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各类资产资源发包、出租、入股合同中规定的价款要根据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缴,切实保护集体财产权益。如遇特殊情况需缓缴少缴价款的,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承包费、租赁费的价款收取,原则上一年一收,最长不得超过当届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任期,如遇特殊情形确需一次性收取的,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并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
(十)加强履约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按照合同约定为合同履行提供必要的生产经营基础条件,同时监督承租方不得损毁耕地和集体资产,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生态环境。承租方对承包租赁项目进行转租的,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要加强风险防控,鼓励各地通过协商约定提前支付一年的合同承包租赁费用或探索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涉及承租土地面积较大或租赁期限较长的集体经济合同,要提前约定科学合理的价格浮动机制。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合同优先续约权,承租方不再续约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收回集体资产资源。
(十一)规范变更解除。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可以变更合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按其规定执行。对合同签订不规范、条款不完整、标的数量和质量不准确、履行期限和方式、生效要件、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办法不明确的合同,要按程序与承包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对出现的合同纠纷,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对承租方故意拖欠租赁费用、擅自变更用途等不按约定执行合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履行催告义务,督促承租方整改到位,拒不整改的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依法予以解除合同。
四、合同管理
(十二)严格登记备案。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实行台账登记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按年度、分类别制作登记台账,统一合同编号,明确专人负责,合同签订后及时、据实登记每一份合同的编号、名称、对方名称、标的、起止时间、价款、价款兑现等情况,并妥善保管。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实行备案制度,签订、变更和解除合同,均须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不得隐瞒不报。
(十三)加强合同保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档案管理,科学合理分类归集每一份合同的文本及相关附件、民主讨论决定记录、评估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或审核把关材料等各种资料,装订成册,分类归档,妥善保存。合同档案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并建立档案借阅审批制度以及档案安全保管制度,防止档案遗失和受损。具备条件的,可以建立电子档案,并及时更新。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双方、利害关系人有权依法查询、复制合同档案资料,合同档案保管方应当依法提供。
五、监督审计
(十四)强化合同监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采取不定期检查方式,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档案,检查内容要涵盖合同登记台账、程序记录、合同文本、合同内容、合同要件、合同价款兑现、合同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档案管理、公开公示等方面,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意见建议,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切实规范合同管理。要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交易成功的合同文本、档案照片、合同执行情况等数据信息录入河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并及时更新,提高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对管理服务平台的到期合同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合同续签或终止工作。
(十五)开展合同审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审计监督,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度审计工作中,重点审计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合同签订是否履行规定程序,内容要件是否规范齐全,合同期限价款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及时足额兑付等情况。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审计工作制度。
(十六)严肃追究责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行为加强指导,对本指导意见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审计监督、巡察检查、群众举报等发现合同方面存在的暗箱操作、优亲厚友、收受贿赂、套取资金等违纪违法线索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原文链接:http://nync.hebei.gov.cn/html/www//tzgg/18572541457038827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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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会电脑基本操作均可申请。有媒体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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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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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时间限制的,《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7天内有效,7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其他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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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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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的。 有意从事三农领域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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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3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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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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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由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牵头运营,与农业农村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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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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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1.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2.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3.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4.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三农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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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出去开展调研工作,需要携带身份证、调研证、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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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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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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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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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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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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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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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可开展收费项目: (1)地市中心可以开展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代写代发文稿及广告等资讯信息服务; (2)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 (3)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 (4)行业商务活动、品牌推广、学术交流、法制宣传、活动策划,会议会展等主题活动。 具体收费标准和要求详见业务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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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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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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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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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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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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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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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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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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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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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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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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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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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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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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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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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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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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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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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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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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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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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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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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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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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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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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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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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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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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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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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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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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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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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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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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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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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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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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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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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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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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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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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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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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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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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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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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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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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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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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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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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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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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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