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菜篮子” 产品稳产保供园(区)认定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扎实推进天津市“菜篮子”工程建设,不断提高“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能力,我们研究制定了《天津市“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园(区)认定建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10月14日
(联系人:薄洪波;联系电话:022-63083763)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园(区)
认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扎实推进天津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园(区)〔以下简称“保供园(区)”〕的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供园(区)是稳定市场供应、抓好价格调控的重要保障,是产能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应急保供的重要主体,包含蔬菜、生猪、蛋鸡、奶牛、屠宰、水产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保供园(区)在“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市级、区级保供园(区)。
第三条本办法涉及市级、区级保供园(区),其中市级保供园(区)是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本市范围内生产经营管理,生产经营规模和质量安全等指标达到规定标准,服从本市应急调控,且经市农业农村委依据本办法认定的保供园(区);区级保供园(区)是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本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管理,生产经营规模和质量安全等指标达到规定标准,服从市、区应急调控,且经区农业农村委依据本办法认定的保供园(区)。
第四条 市农业农村委负责市级保供园(区)的认定、动态监测、应急调控工作,并统筹区级保供园(区)应急调控工作。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市级保供园(区)的组织推荐、运行监测、监督管理、配合市农业农村委做好市级保供园(区)的应急调控工作;负责区级保供园(区)的组织审核、认定、备案、运行监测、监督管理、应急调控工作。
第五条 保供园(区)的认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实行准入退出的动态监督管理机制。
第六条 保供园(区)享有以下权利:
(一)可在产品包装、标签、广告宣传等方面使用“天津市‘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园(区)”或“××区‘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园(区)”标志、标识或字样。
(二)可在园(区)适当位置悬挂“天津市‘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园(区)”或“××区‘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园(区)”牌匾。
(三)保供园(区)纳入民生运输保障范围。针对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道路、不含外环线)对中重型、轻微型货车日间(7:00—22:00)限行的要求,可通过申领通行码,保障其日间(除早晚高峰外)在中心城区运输农产品。
(四)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同等条件下,按照市级、区级顺序优先支持保供园(区)享受资金奖补政策和评优认定推荐,优先参加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人员培训和交流活动。
第七条 保供园(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自觉接受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业务指导、运行监测、监督管理;主动向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报告保供园(区)重大变更事项,当保供园(区)条件不再符合保供园(区)认定标准时及时申请退出。
(二)服从政府部门应急调控,应急情况下产品优先保障本地市场供应。
(三)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措施,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强制性标准,自觉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义务。
(四)按照标准化、规模化、组织化的要求进行“菜篮子”产品生产和流通,自觉维护保供园(区)的信誉和形象。
第二章 认定标准
第八条 申报保供园(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当是依法注册登记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或以村集体名义申报的主体,经营证照、用地手续、生产许可等材料齐备有效。
(二)具有三年以上合法生产用地,土地使用权仍在有效期内,投产两年以上,近两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近三年内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不合格现象。
(三)生产场地符合规划、环保、安全生产等标准要求,内部环境整洁、道路规整、排灌通畅,周边环境符合农产品产地环境相关标准要求。
(四)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建立质量安全管控措施,严格执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有完善的生产记录档案。
(五)全面应用天津市放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追溯系统实施产品追溯管理,产品上市前开展禁限用物质和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自检,并按批次规范出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质量安全证明。
第九条 申报市级保供园(区)除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外,不同类型的保供园(区)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蔬菜生产园(区)
1.园(区)规模。蔬菜园区应相对集中连片,并以设施生产为主,园(区)占地规模500亩以上(其中能实现冬季生产的棚室建筑面积不低于占地面积40%),生产的产品为天津市居民日常消费蔬菜品种。工厂化蔬菜园区上述规模可以适度放宽。
2.生产设施设备。园(区)应具有能够满足耕种、植保、水肥、采收等生产所需的设施设备,以及投入品存放、蔬菜仓储保鲜等必要辅助设施设备。
(二)畜禽养殖园(区)
1.设计规模达到以下标准:生猪年出栏规模不低于5000头;蛋鸡设计存栏规模不低于5万只;奶牛设计存栏规模不低于1000头。
2.有与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3.近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三)畜禽屠宰园(区)
1.设计规模达到以下标准:生猪月屠宰量不低于5000头;牛羊月屠宰量不低于2000头;家禽月屠宰量不低于1万只;其他家畜月屠宰量不低于1000头。
2.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
3.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用水供应条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设施设备和运载工具;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
4.近一年内无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事件发生。
(四)水产养殖园(区)
1.淡水养殖年出塘不少于50吨,海水养殖年出池不少于10吨。
2.近两年内无重大水生动物疫病发生。
第十条 区级保供园(区)认定标准
由各涉农区结合生产实际和稳产保供要求,提出明确标准,组织认定工作,各涉农区区级保供园(区)数量、“菜篮子”产品产量原则上应不低于“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标准。
第十一条 对近一年内无质量安全检测记录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要组织检测机构进行质量安全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认定为保供园(区)。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十二条保供园(区)认定工作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由市农业农村委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年工作实际发布认定通知,明确具体办理事项、申报受理时间等事宜。其中市级保供园(区)由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组织推荐,市农业农村委认定;区级保供园(区)由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审核、认定后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
第十三条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可在指定的申报受理时间内向所在区农业农村委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天津市/××区“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园(区)申报表(附件1)。
(二)申报主体营业执照。畜禽屠宰园(区)另需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
(三)土地权属证明、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租赁合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证明材料或纳入本区设施农业台账的证明材料。
(四)园(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质量安全管控以及上年度的生产记录档案,近一年内的质量安全检测记录。
(五)园(区)及其产品获得的各项认证证书或荣誉(如有)。
(六)园(区)参与农业科技试验、配备冷链设施和带动困难家庭就业的证明材料(如有)。
(七)园(区)建立外埠生产园(区)情况(如有)。
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上报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除第一项外,其他申报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第十四条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根据本办法规定,组织对申报主体开展资格审核和现场检查,并结合日常监督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认定通知明确的推荐指标数量,择优予以推荐,分类形成市级(区级)“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园(区)推荐(备案)汇总表(附件2),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审核认定、备案。
第十五条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对各涉农区推荐的市级保供园(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形成市级保供园(区)拟认定名录。
第十六条市农业农村委对拟认定的市级保供园(区)名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区级保供园(区)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农业农村委按程序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市级保供园(区),由市农业农村委发文予以认定公布,并出具市级保供园(区)资质证明。区级保供园(区)由所在区农业农村委出具区级保供园(区)资质证明。
第四章 建设管理
第十八条 保供园(区)认定有效期为两年,实行动态管理,对于无法发挥保供园(区)作用的,按要求退出。在认定年度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对保供园(区)进行复核,对不符合标准要求、意愿不强烈、企业转型调整的,按权限程序及时调整退出;对新申报的市级、区级保供园(区)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公布。
第十九条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对辖区内的市级、区级保供园(区)建立管理档案,并采取定期调度、实地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保供园(区)的生产、经营、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志使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市级保供园(区)每年开展不少于三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第二十条 保供园(区)基本条件、规模发生变化,达不到认定条件的,建立市、区两级信息沟通机制,由认定部门撤销其保供园(区)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认定部门撤销其保供园(区)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园(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认定为保供园(区):
(一)产地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达不到产地环境要求,影响园(区)产品质量安全的。
(二)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其他化学物质的。
(三)在各级监督抽查中一年内累计两次出现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的。
(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引发较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
(五)在申报认定过程中采取虚报、瞒报、伪造、篡改园(区)信息等手段骗取通过的。
(六)转借、转让、伪造“天津市‘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园(区)”或“××区‘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园(区)”标志、标识或字样。
(七)园(区)出现“大棚房”等“非农化”问题的。
(八)不履行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义务的。
(九)出现其他不符合保供园(区)条件情形的。
第二十二条保供园(区)所在的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督促被撤销的保供园(区)清除园(区)及产品包装物上的有关标志、标识或字样,销毁有关宣传资料。
第二十三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关注保供园(区)的生产情况、困难需求、短板弱项,切实掌握保供园(区)的生产现状,精准做好技术服务和生产指导,积极为保供园(区)升级改造、提升质量效益出谋划策,积极协调规划资源、水务等部门,为保供园(区)提供用地和用水保障。
第二十四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利用好中央、市、区各级产业扶持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保供园(区)建设发展。要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为保供园(区)提供贷款、保险、担保等金融支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制定产业扶持政策时,要充分考虑保供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保供园(区)发展和稳产保供工作的政策措施。
第二十五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开展农村电商培训,鼓励引导保供园(区)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组织保供园(区)积极对接快递物流企业,争取更便捷、更优惠的寄递物流服务。要鼓励引导保供园(区)与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精准对接,缩短农产品供应链。要鼓励引导保供园(区)建立外埠生产园(区),应急条件下补充本地市场供给。
第二十六条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针对市级、区级保供园(区),加大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和服务指导。要鼓励引导保供园(区)强化标准意识,结合实际制定企业生产标准。要鼓励引导保供园(区)强化品牌意识,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积极申报“津农精品”品牌,积极参加各种展会和品牌推介活动,不断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五章 应急调控
第二十七条 保供园(区)应急调控按照《天津市重要生活必需品供给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等级、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响应,服从天津市重要生活必需品供给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
第二十八条 应急情况下,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交通运输、水务、电力等部门,稳定农业生产资料生产流通保障,稳定水、电、气、暖等能源资源保障,稳定用工、运输等生产力保障,切实维持保供园(区)的生产秩序,确保生产不能停。
第二十九条 应急情况下,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商务、发展改革等部门,密切监测“菜篮子”产品产、供、销、存情况和产地、批发、零售价格,及时了解市场短缺品种和需求,科学分析市场供应形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围绕市场需求组织保供园(区)调整生产节奏和上市节奏。
第三十条 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抓好应急生产,根据市场需求,组织抢种各类蔬菜,组织屠宰企业加大调运生产供应力度,及时稳定市场供应;对于生长周期长的蔬菜、生猪、蛋鸡、奶牛、水产品等,要在统筹考虑补充市场缺口和做好产能储备的平衡关系基础上,加大产出力度,保障市场供应。
第三十一条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保供园(区)妥善做好产能恢复,应急保供任务结束后,组织保供园(区)逐步恢复正常生产节奏,加大新技术的推广运用和新品种的培育生产,指导有意愿的保供园(区)扩大生产规模、提质增效。积极协调财政、金融、保险等部门,根据应急保供实际情况,适度给予保供园(区)支持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市农业农村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https://nync.tj.gov.cn/ZWGK0/ZCFG152022/202410/t20241015_675328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答 不可以跨区域工作。
-
答 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会电脑基本操作均可申请。有媒体工作经历者优先。
-
答 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有时间限制的,《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7天内有效,7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其他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答 可以的。 有意从事三农领域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
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3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
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由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牵头运营,与农业农村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
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1.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2.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3.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4.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三农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出去开展调研工作,需要携带身份证、调研证、介绍信。
-
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
答 执法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
答 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
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
答 地市中心可开展收费项目: (1)地市中心可以开展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代写代发文稿及广告等资讯信息服务; (2)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 (3)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 (4)行业商务活动、品牌推广、学术交流、法制宣传、活动策划,会议会展等主题活动。 具体收费标准和要求详见业务制度规定。
-
答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
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
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
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
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
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
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
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
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
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
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
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
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
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
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
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
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
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
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
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
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
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
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
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
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
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
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
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
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
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