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2024版)的通知
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2024版)》,已经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职能和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联系人:李向前、刘雅慧 联系电话:0471-6652081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4年7月25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2024版)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内政发〔2024〕1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全区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会议工作部署,聚焦为农牧业、农村牧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对标先进理念、领先标准和一流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打造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农牧业、农村牧区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惠企利民机制
1.建立涉农惠企政策直达机制。聚焦政策落地工程,开展惠企政策解读,推动涉及农牧业农村牧区市场主体的各类惠企政策在农牧厅官网政务公开平台应归尽归。对于无需申报的涉农惠企政策,逐项明确政策名称、政策内容、政策依据、适用对象等内容,形成“免申即享”清单。对确需申报的涉农惠企政策,开展政策发布与解读、政策图解,及时编制发布办事指南,方便农牧业企业一次申报、快速办理。组织成立退休专家团队,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服务。(牵头单位:乡村产业发展和农垦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2.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凡涉及农牧业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制度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农牧业农村牧区招投标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政策制定部门进行跟踪评价,及时修订、废止、排除限制竞争的产业政策。(牵头单位:法规处;责任单位: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局)
3.建立“开门纳谏”机制。发挥好基层锻炼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农牧业企业、养殖场、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农牧民群众等涉农涉牧市场主体的困难、诉求以及政策需求等,开展“开门纳谏行动”。通过线上“助企驿站”平台,掌握全区龙头企业及重点产业发展情况,研究解决措施,加强协调,积极助企解忧,做到长期服务。(牵头单位: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处、乡村产业发展和农垦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4.完善“政金企”对接机制。通过“政金企”座谈对接,全面了解企业融资、上市需求及问题困难,有针对性介绍涉农涉牧企业的重点政策和金融产品信息,参与制定可实施、可操作、针对性强的金融产品,加强金融服务创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有效破解农牧业龙头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释放农牧业企业发展活力,做到长期服务。(牵头单位:计划财务处、乡村产业发展和农垦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局)
5.构建“蒙”字标大草原优品品牌建设机制。举办百企培训会,为企业提供全面指导和支持,助力内蒙古优质农畜产品更好地在线上线下销售。拓展销售渠道,利用电商平台,提高线上销售效果,提升品牌影响力。分享销售网络和资源,为企业提供线下渠道拓展的建议和支持。完善品牌管理体系,重点塑强精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实行动态管理和评价制度,依托央视等权威媒体加大品牌宣传引领,加强新媒体主流推送、机场和高铁等重点场所联动宣传,聚焦“粮仓”“肉库”“奶罐”“绒都”四个传播核心,打造自治区级区域公用品牌“蒙字标—大草原优品”。大力发展培育食品、绿色食品和名特优新农产品,指导生产主体上市销售农畜产品时按要求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完善农畜产品源头可追溯机制,创建良好的农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和信用环境。(牵头单位:市场与对外合作处;配合单位:乡村产业发展和农垦处、农畜产品加工指导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局、奶业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
6.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围绕创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工程,在呼和浩特和林格尔片区内鼓励建设国家奶牛核心育种场。建立数智精品牧场标准及规范,建设一批现代化精品智慧牧场。积极开展乳品、羊绒、玉米、马铃薯、牛羊肉等特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鼓励发展奶酪加工,提升标准化、规模化水平。支持开展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牵头单位:市场与对外合作处;配合单位:种业管理处、农畜产品加工指导处、农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大中心乡村产业推进处)
(二)树立为民务实良好形象
7.牢固树立服务理念。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不断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理念,全力以赴提高营商环境工作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查找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其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的问题,立行立改、立查立改。深入学习践行“浦江经验”,大力推行信访代办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深层次共性问题,要深入研究拿出务实举措,持续推进、逐步解决;对企业群众反映负面问题涉及到个人,经核查情况属实者,在年度考核时不予评优,情节严重者不予提拔使用。落实一体化办公机制,加强部门、单位间协作配合。(责任单位:机关纪委、人事处、办公室;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三)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
8.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一张清单管审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另设许可。在农牧厅官网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公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本级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版)及取消下放目录的通知》,将涉及农牧厅依申请类事项43项全部入驻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权责清单、事项平台信息,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全要素标准化,在平台上公开办事指南。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对应取消、下放、承接及动态调整等工作,相关业务处室局加强对放权事项的指导和监管。(牵头单位:法规处;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处、兽医局、饲料饲草处、渔业渔政管理局、科技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业管理处、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
9.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严格执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推行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政务服务事项入驻政务服务平台施行“全程网办”,实现“综窗受理”。支持并鼓励企业群众通过邮寄材料或线上提交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件从“窗口排队”升级到“一件申请”,实现“零跑腿”。持续优化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依申请类43项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规范涉农涉牧行政审批工作。按照“应接尽接、应上尽上”原则,推动农牧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特色应用及主题服务专栏入驻“蒙速办”。(牵头单位:法规处、综合保障中心;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处、兽医局、饲料饲草处、渔业渔政管理局、科技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业管理处、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处、法规处、驻大厅人员)
10.继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结合实际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严格按要求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积极迎接自治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以评促改提服务。通过农牧厅官网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对相关的重要政策、措施和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进行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蒙企通”平台有关营商环境咨询、投诉、求助、建议等诉求,提高服务群众效率。厅官网农牧热线专栏公开政务失信问题线索举报电话等受理渠道互联互通。关注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配合“电子监察”系统,对服务效率进行网上监督。未按要求导致逾期办结的,相关处室局负责人和经办人年终考核不予评优。(牵头单位:法规处、综合保障中心;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处、兽医局、饲料饲草处、渔业渔政管理局、科技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业管理处、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法规处、人事处)
11.完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公布农牧领域三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清单之外无事项。规范中介服务机构执业行为,督促中介服务机构向社会公开办理中介服务的标准、流程、时限、收费标准等,配合开展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中介机构强制服务等专项整治。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通过自治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并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牵头单位:法规处;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处、兽医局、渔业渔政管理局、科技处、农牧业机械管理局)
12.加强数据共享应用。明确农牧领域数据采集、汇聚、共享、开放、管理等要求,配合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以“全区通办”等业务需求为导向,梳理数据共享“三清单”,持续打通数据壁垒,实现数据按需共享共用。加强农牧领域电子证照存量证照标准化改造,配合完成支撑电子化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牵头单位:监督检查处、综合保障中心;责任单位: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13.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按照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对许可准入事项,依法依规做出是否准入决定,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保障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完善与市场准入改革相适应的审批和监管机制,按照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要求,对许可准入类、与市场准入相关禁止性规定事项,按“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监管。配合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深化效能评估结果运用,着力提升准入效能,排查归集农牧系统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牵头单位:法规处;责任单位:种业管理处、兽医局、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植业管理处、渔业渔政管理局、科技处、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处、耕地保护处、畜牧局、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扎实开展诚信工程建设
14.开展诚信状况评估。依托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做好政府失信行为的信息归集等工作。开展农牧领域政务失信行为大排查、大起底,落实政府失信行为报告制度,推动整改落实。开展农牧系统政务诚信状况评价,推动评价结果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和绩效考核中的应用。对各级政府及部门存在政务失信的,在预算内资金支持、融资项目推荐等方面,取消其评先评优和申报资格。将系统内公职人员诚信信息,作为领导考核、任用、奖惩及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牵头单位:法规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保障中心按照各自责任分工落实)
15.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双公示”,7日内上传至农牧厅官网双公示专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信用中国(内蒙古)双公示报送系统。推动将“双公示”全面拓展至“十公示”,扎实做好相关信息归集报送,提高数据质量和报送时效。发挥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中的作用,强化企业、农牧民合作社等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信用准入,严格在国家《失信措施惩戒清单》范围内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推进品牌宣传推介、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农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工作,调动各类主体积极性、创造性,切实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牵头单位:法规处;配合单位:种植业管理处、兽医局、饲料饲草处、渔业渔政管理局、科技处、种业管理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处、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与对外合作处)
16.推进信用监管常态化。依据权责清单,建立完善农牧领域信用评价制度。根据商务领域信用奖惩机制,配合编制诚信典型选树对象目录、守信激励措施清单。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整农牧领域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完善信用信息分类修复,及时依法依规解除失信约束措施。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将信用查询嵌入日常监管环节,对信息主体开展联合奖惩。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一般的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风险较高、违法失信的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牵头单位:法规处;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处、兽医局、饲料饲草处、渔业渔政管理局、科技处、种业管理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处、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常态化做好市场监管工作
17.推进综合监管形式多样化。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运用大数据等技术赋能非现场监管,对能够实现预期监管目的和效果的,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推动一体化综合监管,将跨部门联合监管事项纳入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实施监管事项“一张清单”、监管业务“一张网”、监管数据“一张图”。根据“风险+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差异化监管,实施“一业一册”告知制度。配合落实“一案一码”,规范执法标准和流程。制定出台农牧领域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对经营主体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监管,加大全区三级农牧业农村牧区系统联动执法力度,形成监管执法合力。(牵头单位:监督检查处;责任单位: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18.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执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问题发生。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动态调整“轻罚”、“免罚”、“不罚”包容审慎监管执法4张清单清单。推广“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模式,推行首次违法预警提示、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社会服务折抵罚款等柔性执法,鼓励执法部门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依规依纪依法,在重点领域试行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进一步规范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罚款的设定,严禁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罚款,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拓宽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征集方式。(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法规处,各有关行业处室局)
(六)优化农牧业生态生产环境
19.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农牧业生态建设。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为切入点,不断减少化学农药、化肥使用强度,科学使用回收农膜,促进秸秆、畜禽粪污等有机农业废弃物利用,推动农业绿色低碳生产。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分类管理。(牵头单位:耕地保护处;配合单位:种植业管理处、渔业渔政管理局、饲料饲草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畜牧局、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
20.促进宜居宜业环境品质提升。指导各地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序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整体提升村容村貌。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补短板,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牧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环境更优美、营商更便利。(牵头单位: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处;配合单位:秘书处、帮扶处、区域协作促进处)
(七)持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监督
21.抓好招投标采购工作。认真落实政府招标投标相关文件规定,确保交易规则公平合理、规范一致。聚焦招投标重点环节,加强交易活动全链条监督管理。(牵头单位:计划财务处;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22.开展常态化项目储备。依托项目储备管理系统,搭建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项目储备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专项债券项目、现代设施农牧业建设项目谋划储备以及项目储备信息填报管理。(牵头单位:计划财务处;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23.加快农牧业专项资金兑付。加强预算管理,通过开展通报、召开调度会、约谈相关地区负责人、组织赴基层锻炼的农牧厅系统干部协助工作和常态化对地方开展涉农涉牧专项资金驻站指导等措施,督促指导盟市、旗县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以及问题整改。(牵头单位:计划财务处;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三、组织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厅重要议事日程,各处室局、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要主动作为、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依照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分解任务,细化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处室局、各厅属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问题疏解机制,转换工作思维,以群众和企业需求为改革方向,以疏解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和堵点问题为具体改革内容,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上传专栏专题、媒体宣传等形式,跟踪报道农牧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特色做法和工作成效。
本方案从印发之日起施行,2023年11月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版)》(内农牧法发〔2023〕658号)废止。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及专项(对接)组工作职责
2.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及问题对策
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考核加减分项目赋分表
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任务清单(2024-2025年)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及专项(对接)组工作职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推动农牧领域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对接)组,研究和审议我厅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郭占江 自治区农牧厅(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
自治区农牧厅厅长、乡村振兴局局长
副组长:海 山 自治区农牧厅(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
赵玉生 自治区农牧厅(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
张化珍 自治区农牧厅(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
赵永祥 自治区农牧厅(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
张明杰 自治区农牧厅(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农牧厅(乡村振兴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韩建刚 自治区农牧厅(乡村振兴局)一级巡视员
吴忠岩 自治区农牧厅(乡村振兴局)二级巡视员
胡有林 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张 国 自治区农牧厅二级巡视员
李旭东 自治区农牧厅二级巡视员
郑艳梅 自治区农牧厅二级巡视员
李 军 自治区农牧厅总经济师
娅 茹 自治区农牧厅总农艺师
郭荣琴 自治区农牧厅总畜牧师
朱晓方 自治区农牧厅乡村振兴督查专员
成 员:马建波 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处长
蒙志刚 农牧厅办公室主任
邢 瑞 农牧厅政策研究室主任
郑风忠 农牧厅二级巡视员、人事处处长
高凤义 农牧厅法规处处长
郝琦纹 农牧厅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处处长
马晓昀 农牧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蔚 杰 农牧厅二级巡视员、计划财务处处长
李志伟 农牧厅种植业管理处处长
白音吉日嘎拉 农牧厅畜牧局局长
红 海 农牧厅兽医局局长
王红柳 农牧厅奶业处处长
巴特尔 农牧厅饲料饲草处处长
王 帅 农牧厅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
黄 伟 农牧厅乡村产业发展和农垦处处长
徐大伟 农牧厅农畜产品加工指导处处长
赵卫星 农牧厅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处处长
罗 利 农牧厅帮扶处处长
贾浩波 农牧厅区域协作促进处处长
冯长江 农牧厅监督检查处处长
侯雁冰 农牧厅市场与对外合作处处长
宋 瑞 农牧厅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郭晓林 农牧厅科技处处长
徐建华 农牧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王 刚 农牧厅种业管理处处长
王 佐 农牧厅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
林利龙 农牧厅农田建设管理处处长
董奇彪 农牧厅耕地保护处处长
杨琳琳 农牧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范晓弘 农牧厅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处长
杨永海 农牧厅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梁勇峰 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中心主任
黄俊霞 自治区植保植检中心主任
杨印成 自治区农村牧区经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包玉山 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
王建龙 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王跃飞 自治区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主任
邬冰泉 自治区农牧厅农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主任
李 明 自治区扶贫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王振忠 自治区贫困信息监测中心主任
贺 龙 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纪委书记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设在法规处,办公室主任由法规处负责同志兼任。主要承担组织、指导、协调优化营商环境日常事务,牵头拟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二、专项(对接)组及工作职责
(一)效能督察组。设在厅监督检查处,由厅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人事处、法规处配合。主要职责是以实地走访、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厅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专项组提出意见建议,为打造风清气正、优质高效的农牧业发展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二)项目资金组。设在厅计划财务处,由厅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构建项目库、统筹协调项目资金落实有关事项,推动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等全流程监管、投诉受理和处理等工作。
(三)农资监管组。设在厅改革与合作经济指导处,由厅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主要职责是统筹推进农牧业投入品领域执法监管有关事项。
(四)政务服务组。设在厅法规处,由厅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综合保障中心配合。主要职责是统筹各业务部门在优化审批服务方面探索创新有效做法,在审批的“堵点、痛点、难点”方面解忧纾困谋发展,继续推动“一网通办”改革。切实便利企业群众“网办”服务,全方位、多角度推动“放管服”改革向新的更高层次迈进。
(五)招商引资工作组。设在厅市场与对外合作处,由厅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域协作处、农田建设处、种植业管理处、畜牧局、乡村产业发展和农垦处、奶业处、农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大中心畜牧业技术处配合。主要负责统筹推进农牧领域招商引资促进工作,收集和反映投资企业、投资人,尤其是“走出去”企业对我区农牧领域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提升投资便利度。
(六)农牧产业化企业服务组。设在厅乡村产业发展和农垦处,由厅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主要负责研究全区农牧业产业发展帮扶,负责协调推动解决龙头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等工作。
(七)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组。设在厅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厅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种植业管理处、兽医局、饲料饲草处、渔业渔政局、科技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种业管理处、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耕地保护处、法规处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农牧领域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创新执法监管模式,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今后除厅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及问题对策
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如下,据此分析群众企业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1.综窗受理人员可能出现未按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
综窗受理人员是自治区政务服务局聘请的工作人员,统一在窗口接件,若接件人员对业务熟悉程度不够或是接件任务紧张,可能对办件缺项材料不能够做到“一次性告知”。若办件人员通过网上申请办件,由我厅窗口人员受理材料,会尽量规避上述情况发生,鼓励群众企业办事通过网上申请,不用“跑腿”。
2.逾期办件
由于个人或系统问题可能会出现逾期办件。我们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行政审批工作制度》,要求审批人员一定要严格按承诺时限办结,紧盯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结时限提示,按期办结;针对即办件,一定要做好窗口人员培训,做好证照、批文结果信息录入,必要时由处室局协助窗口人员完成审批,确保当日出结果;如果遇到极特殊不可控因素,一定要和审批办件人员做好沟通,并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后台维护人员说明情况,避免产生不良影响。
3.办理事项层级
按照2023年版自治区本级权责清单办件,属于本级的政务服务事项应由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办理,盖本级公章或电子印章。
附件3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目标考核加减分项目赋分表
年度考核加分项目 | 年度考核减分项目 | 备注 | |||
序号 | 加分目录 | 分值 | 减分目录 | 分值 | |
1 | 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受到国家部委、自治区党委政府面向全社会表彰奖励 | 3 | 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受到国家部委、自治区党委政府面向全社会批评、在国务院大督查中指出存在问题 | 3 | |
2 | 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正式文件通报优化营商环境排名位于全区前3名;区直机关综合评比前3名 | 2 | 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正式文件通报优化营商环境出现严重纰漏 | 2 | |
3 |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受到上级部门通报表彰,只通报等次未排名 | 1 | 办理政务服务事项逾期 | 1 | |
4 | 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收到群众表扬信 | 1 | 政务服务遭到投诉;政务服务平台办件满意度测评,出现不满意情况,经调查后因处室局提供办事指南或申请材料不精确等主关因素造成的 | 1 | |
5 | 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收到群众、企业赠送的感谢锦旗 | 1 | 不能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局要求时限完成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录入、清单动态调整相关工作 | 1 | |
6 | 提供典型案例入编国家或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典型案例汇编 | 每篇1分 | 不能按照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局要求时限完成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梳理、情况报送,造成对外报送结果超时限完成 | 每件1分 | |
合计 | 9 | 合计 | 9 |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xztz/202408/t20240806_2551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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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跨区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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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会电脑基本操作均可申请。有媒体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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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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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时间限制的,《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7天内有效,7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其他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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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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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的。 有意从事三农领域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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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3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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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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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由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牵头运营,与农业农村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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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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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1.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2.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3.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4.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三农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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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出去开展调研工作,需要携带身份证、调研证、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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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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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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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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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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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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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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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可开展收费项目: (1)地市中心可以开展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代写代发文稿及广告等资讯信息服务; (2)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 (3)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 (4)行业商务活动、品牌推广、学术交流、法制宣传、活动策划,会议会展等主题活动。 具体收费标准和要求详见业务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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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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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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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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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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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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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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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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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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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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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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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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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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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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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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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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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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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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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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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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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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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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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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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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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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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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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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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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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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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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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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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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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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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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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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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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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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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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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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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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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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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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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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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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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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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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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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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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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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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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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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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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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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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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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