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政策解读
《重庆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渝府办发〔2023〕49号,以下简称《十条支持政策》)已于近期印发实施。为便于社会各方面和公众了解,现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的背景
党中央高度重视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发展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藏、运输销售等,形成一定规模,把农产品增值收益留在农村、留给农民。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流通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委六届二次全会要求,要实施千亿级优势特色产业培育行动,重点打造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优势产业。重庆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提出,要坚持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两手抓,做优存量、做大增量,增强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提升全产业链水平,加快推动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打造五千亿级支柱产业集群。
二、起草的过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市财政局先后赴相关区县深入调研,多次召开市级部门座谈会,认真了解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充分听取区县、部门、市场主体等多方意见建议,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梳理现有财政支持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存量加码、出台新政等拟定了《十条支持政策》,并按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主要内容
《十条支持政策》共十条。
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的,按不同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亿元奖励。
(1)支持对象:
项目区域内的农业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
(2)申报程序:
一是《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5号)要求各省申报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后,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即组织区县申报。
二是区县根据目标编制项目创建方案、资金使用方案等,通过规范程序确定支持对象,报经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审核后,以市政府名义上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审定。
三是经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审定后的创建方案即为实施方案,项目原则上分三年实施,补助资金分三年到位,支持对象根据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获得相应资金支持。
(3)政策标准:
根据不同的支持环节、建设内容,给予数额不等的资金支持。原则上财政补助资金与社会资本投入之比不低于1:3。
(4)申报时间:
每年3月。
(5)联系电话:
市农业农村委:89133055、89133963、89133275、89133356
2.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的,按不同标准给予奖励。
(1)支持对象:
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
(2)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通过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s://zxzj.jjxxw.cq.gov.cn/,技术咨询电话:68720003,68728896)进行线上申报。
一是注册登录。项目申报单位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注册后登录,操作手册在“技术服务”栏目中下载查看。
二是在线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在线填写、提交、保存项目申报书等相关材料。
(3)政策标准:
对获批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4)申报时间:
根据年度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通知时间为准,有效期至2025年。
(5)联系电话:
市经济信息委:63896750、63899777
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将60%以上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重点围绕粮油、肉蛋奶、果蔬、休闲食品、预制菜、火锅食材、中药材等7大产业领域,支持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1.支持对象:
在县域内以农产品生产为主的社会主体(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下同),或以县域内农产品为主要原材料的从事农产品加工的社会主体,重点是粮油、肉蛋奶、果蔬、休闲食品、预制菜、火锅食材、中药材等7大产业领域。
2.申报程序:
(1)项目入库。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项目库建设和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村申报、乡镇审核、区县行业部门论证、区县乡村振兴部门审核、县审定、市备案”程序,将项目申报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申报单位应当在每年11月底前向区县主管部门完成次年项目申报入库,每年4月底前、10月底前可向区县主管部门申报当年项目调整入库。
(2)下达项目计划。区县行业部门在每年11月底根据工作实际、年度计划安排和项目库储备情况,商区县财政、乡村振兴部门制定下一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按程序报审后,下达项目计划。其中,依托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实施的单个项目,衔接资金投入规模达到400万元以上的,区县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尽职调查。
(3)组织实施和验收。项目业主单位根据项目管理规定和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按程序组织实施,完工后组织初验。区县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并根据初验情况及时组织验收。
(4)补助资金兑现。根据项目实际,在符合政策要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补助资金可采取进度款结算或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兑现方式。由区县项目主管部门将资金拨付申请资料交区县财政部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3.政策标准:
项目补助资金标准(比例)由各区县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财政支持环节及相关规定确定。补助资金应优先形成固定资产,并通过方案、协议等形式明确联农带农机制和资产权属。
4.申报时间:
区县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5.联系电话:
市乡村振兴局:67120490、67732020
支持企业降低融资成本
1.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100家领军企业、100家高成长性企业新增贷款,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贴息支持。
(1)支持对象:
2023年市级评审认定的农产品加工“双百”企业,重点对农产品加工“双百”企业在2022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用于农产品加工、科技研发、扩产扩能等方面贷款利息进行贴息补助。
(2)申报程序:
一是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区县初审推荐、市级组织复审、专家组评审,并报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专班审核确定的支持对象后,区县在市级安排的专项贴息资金中兑现贴息政策。
二是各区县结合实际进行资金安排,严格按照(渝府办发〔2023〕1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缩短审批时限,做到“免申即享”,尽快将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全部足额兑现到位、直达企业。
(3)政策标准:
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贴息支持。
(4)申报时间:
各区县在一个月内将贴息资金拔付至企业,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具体时间由各区县确定。
(5)联系电话:
市农业农村委:89133312、89133356
2.重庆农担集团等政策性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进行担保,担保费率平均不超过0.6%。
(1)支持对象:
从事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申报程序:
一是担保贷款申请:有担保贷款意向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重庆农担集团申请担保贷款,申请途径可通过扫描重庆农担集团二维码、银行或政府推荐、信贷直通车和长江渝融通等渠道。
二是项目审批:重庆农担集团客户经理收到担保贷款申请后进行入户调查并收集相关基础资料,审核合格后录入系统进行审批。
三是签订合同及放款:通过重庆农担集团相关审批程序后,重庆农担集团、金融机构与客户完善相关合同的签订并完成贷款发放。
四是担保费补助发放:担保费补助无需客户自主申请,重庆农担集团按规定时间审核通过后对担保支持对象发放担保费补贴。
(3)政策标准:
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客户担保费,同时给予一定比例的担保费补助,补贴比例如下:50万(含)以下为1%;50-100万(含)为0.8%;100-300万(含)为0.5%;300万以上为0.2%。
(4)申报时间:
每年分两次发放,每年10月之前和次年4月之前。
(5)联系电话:
重庆农担集团:67728151 4000230345
市财政局:67575133、67575166
支持种养业主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
支持和引导食品及农产品加工原辅料基地种养业主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对符合条件的主体,给予最高不超过85%的保费补贴。
1.支持对象:
食品及农产品加工原料辅料基地种养业主。
2.申报程序:
(1)种养业主根据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险种,自愿向有承保资格的保险机构进行投保,并按照相应承担比例缴纳保费,保险机构出具保险单。
(2)保险承保机构按照合同约定为种养业主提供参保、理赔服务。
(3)承保机构在做好保险相关信息公示后,向所在地农业、畜牧、林业等部门报送保险签订情况报告、保费补贴资金申请。
(4)相关主管部门收到报告后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相关签保情况进行实地查证核实,并出具审核意见。
(5)当地财政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及时拨付财政保费补贴资金。
3.政策标准:
(1)中央补贴险种。种植业和养殖业,业主自缴保费15%-20%,财政补贴80%-85%。
(2)市级补贴险种。柑橘成本保险、生猪收益保险,业主自缴保费30%,财政补贴70%;稻谷、玉米、马铃薯完全成本补充保险,业主自缴保费20%,财政补贴80%;区县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业主自缴保费不高于30%,财政补贴不低于70%。
具体政策标准,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2〕5号)规定执行。
4.申报时间:
实时申报。
5.联系电话:
市财政局:67575256、67575166
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化标杆工厂”,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
1.支持对象:
我市规模以上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且所实施项目已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
2.申报程序:
(1)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乡村振兴局于每年9月底前公开征集我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数字化转型项目,经会商后形成年度指导性分类项目清单。
(2)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乡村振兴局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项目库建设和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导区县将年度指导性项目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
(3)各区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农业、经信、商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确定年度支持项目及支持金额。
(4)各区县按程序兑现补助资金。
3.政策标准:
(1)对实施数字化装备改造的企业,择优给予不超过设备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的30%、最高300万元补助。
(2)对实施信息化系统集成改造和新模式新业态应用的企业,择优给予不超过设备和软件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软件购置费、网络建设费或服务费、系统集成费、云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的30%、最高500万元补助。
(3)对建设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标杆工厂的企业,择优给予不超过设备和软件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费、软件购置费、网络建设费或服务费、系统集成费、云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的50%、最高1000万元补助。
4.申报时间:
区县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5.联系电话:
市经济信息委:63899768、63899777、67120490、67732020
支持冷链流通体系建设
1.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交易市场、集散分拨中心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
(1)支持对象:
重庆市商贸流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2)申报程序:
区县级项目向项目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评审、研究后下达项目和资金;符合条件的跨区域项目向市商务委申报,市商务委评审、研究后下达项目和资金。
(3)政策标准:
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
(4)申报时间:
以市商务委和各区县公开发布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的时间为准。
(5)联系电话:
市商务委:62661259、62663115
2.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相关冷链物流示范项目建设,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
(1)支持对象:
获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相关冷链物流示范项目的业主单位,且注册地为重庆的独立法人企业。
(2)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市政府口岸物流办书面提交申请函,并附农产品加工产业相关冷链物流示范项目文件、投资审计报告。
(3)政策标准:
项目投资总额(以审计报告为准)的4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申报时间:
每年10月31日截止。
(5)联系电话: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63151937、63151913
支持宣传推广和品牌建设
1.支持办好乡村振兴国际博览会。
(1)支持对象:
我市粮油、肉蛋奶、果蔬、休闲食品、预制菜、火锅食材、中药材等七大产业领域的优秀加工企业、经销商、产学研机构等。
(2)申报程序:
一是网上报名。拟参加“乡博会”等展会活动的单位或个体,在活动组委会发出公告之日起,登录官网、官微报名通道,按规定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二是审核确认。各区县乡村振兴局对网上报名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提交;乡博会筹委办、活动组委会进行审核确认。
(3)政策标准:
一是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参展单位或个体,为脱贫地区免费提供展位,其它地区按市场价的40%给予优惠并优先提供展位。
二是对参加展会的企业,通过乡博会等重大展会活动给予产品品牌宣传推广支持。
三是对参加展会活动的爆款产品常年在乡博会官网、官微等平台宣传推广。
(4)申报时间:
每年7-8月(以乡博会组委会发布时间为准)。
(5)联系电话:
市乡村振兴局:67732618、67732020
2.支持办好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
(1)支持对象:
我市粮油、肉蛋奶、果蔬、休闲食品、预制菜、火锅食材、中药材等七大产业领域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生产企业、经销商、产学研机构等。
(2)申报程序:
一是网上报名。拟参加西洽会的单位或个体,在执委办发出公告之日起,登录官网报名通道,按规定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办理有关证件,咨询参展参会相关事宜。
二是向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报名。拟参加西洽会的单位或个体,在执委办发出公告之日起,向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申报。
三是审核确认。执委办负责证件审核办理,独立参展对接审核;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参加区县馆的审核确认。
(3)政策标准:
一是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参展单位或个体,独立参展的,优先提供展位;参加各区县馆的,免费提供展位。
二是对参加西洽会的企业,通过西洽会大会宣传渠道给予品牌宣传推广支持。
三是对参加西洽会的爆款产品常年在西洽会官网等平台宣传推广。
(4)申报时间:
每年3—4月(以西洽会执委办发布时间为准).
(5)联系电话:
市商务委:62663069、62663115
3.支持办好中国西部(重庆)国际农产品交易会。
(1)支持对象:
我市粮油、肉蛋奶、果蔬、休闲食品、预制菜、火锅食材、中药材等七大产业领域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生产企业、经销商、产学研机构等。
(2)申报程序:
一是网上报名。拟参加中国农产品新品发布会暨西部农交会的单位或个体,在活动组委会发出公告之日起,登录官网报名通道,按规定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二是向区县农业农村委报名。拟参加中国农产品新品发布会暨西部农交会的单位或个体,在活动组委会发出公告之日起,向区县农业农村委申报。
三是审核确认。中国农产品新品发布会暨西部农交会执委办、活动组委会进行审核确认。
(3)政策标准:
一是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参展单位或个体,为原18个深度贫困乡镇和17个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免费提供展位,其它地区优先提供展位。
二是对参加展会的企业,通过中国农产品新品发布会暨西部农交会给予产品品牌宣传推广支持。
三是对参加展会活动的爆款产品常年在中国农产品新品发布会暨西部农交会官网等平台宣传推广。
(4)申报时间:
每年7-8月(以中国农产品新品发布会暨西部农交会组委会发布时间为准)。
(5)联系电话:
市农业农村委:89133106、89133356
4.支持(围绕肉蛋奶、果蔬、中药材)实施“爆品”打造计划,开展品牌集中宣传推广活动。
(1)支持对象:
肉蛋奶、果蔬、中药材等农产品,评为区域公用品牌的产品和加工产品。
(2)申报程序:
相关区县推介1—2个有产业发展规模、市场影响力的肉蛋奶、果蔬、中药材区域公用品牌,由市级部门统筹安排在重庆电视台、重庆日报、人民网重庆发布,“第1眼”全媒体,抖音、快手、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推介;在机场、高铁站、旅游景点等户外广告推广宣传。
(3)政策标准:
肉蛋奶、果蔬、中药材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介,由市农业农村委统一组织实施,免宣传推广经费。
(4)申报时间:
根据宣传推介计划安排,确定时间开展宣传推广。
(5)联系电话:
市农业农村委:89133364、89133356
5.支持(围绕粮油、休闲食品、预制菜)实施“爆品”打造计划,开展品牌集中宣传推广活动。
(1)支持对象:
我市规模以上粮油、预制菜、休闲食品生产企业围绕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爆品”机会清单,组织实施的主题性宣传推广和品牌建设系列活动。
(2)申报程序:
一是市经济信息委每年公开征集企业围绕“爆品”打造拟实施的主题性宣传推广和品牌建设方案,经评审后纳入年度方案项目库。
二是纳入年度方案项目库的企业,在实施完成后于次年通过专项资金申报网(https://zjsb.jjxxw.cq.gov.cn)进行申报。
三是企业所在区县经信部门初审并提出真实性审查意见报市经济信息委。
四是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给予支持。
五是按有关程序拨付资金。
(3)政策标准:
择优按不超过实施企业宣传推广和品牌建设投入费用的30%,最高给予200万元奖补。
(4)申报时间:
以年度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通知时间为准。
(5)联系电话:
市经济信息委:63895034、63899777
6.支持(围绕火锅食材)实施“爆品”打造计划,开展品牌集中宣传推广活动。
(1)支持对象:
2023年1月1日前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涉及开展电商品牌培育“网络爆品”打造的企业。
(2)申报程序:
一是组织企业申报。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指导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每年电子商务项目申报指南等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负债率不超过70%,2023年网络营业额同比增长20%,品牌具有一定知名度,在知名电商网站销售排名同类前列等条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通过“重庆市商务委员会资金管理平台”线上开展项目申报。
二是择优初审推荐。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正式推荐函和企业申报材料线上转报并将纸质资料(一式六份)寄送至市商务委。
三是奖励发放。市商务委根据项目汇总,经专家评审及委内相应程序审定后,按程序奖励发放。
(3)政策标准:
给予项目主体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40%,最高30万元的资金扶持。
(4)申报时间:
每年2—5月。
(5)联系电话:
市商务委:62662970、62663115
7.支持企业创品牌、创名牌,对评审获奖的驰名商标权利人给予奖励。
(1)支持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驰名商标权利人。
(2)申报程序:
一是市知识产权局发布商标品牌奖励申报通知,公布本年度商标品牌奖励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截止日期等具体要求。
二是申请人向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是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于申请材料齐备、符合规定条件的,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3)政策标准:
对评审获奖的驰名商标权利人奖励50万元。
(4)申报时间:
每年4-6月申报。
(5)联系电话:
市知识产权局:67080119、67606059
8.支持企业创品牌、创名牌,对新授予中华老字号的企业给予奖励。
(1)支持对象:
被商务部新授予的我市中华老字号企业。
(2)申报程序:
一是组织企业申报。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有意愿的企业填写“中华老字号”奖励申报表格,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二是初审推荐。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通过公示后,将正式推荐函、《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名单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寄送至市商务委。
三是奖励发放。市商务委根据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汇总名单,经相应程序审定后,按程序奖励发放。
(3)政策标准:
对新授予中华老字号的我市企业,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
(4)申报时间:
每届中华老字号评选结果发布后半年以内。
(5)联系电话:
市商务委:62662713、62663115
9.支持企业创品牌、创名牌,对新授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企业,按不同标准给予奖励。
(1)支持对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且为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
(2)申报程序:
一是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通知要求,开展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申报工作。
二是项目保护单位填报代表性项目保护补助费申报书、提出资金项目申请,由项目所在区县文化旅游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送市文化旅游委。
三是市文化旅游委按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会同财政局对资金项目进行审核后,报送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
(3)政策标准:
按不同标准给予奖励。
(4)申报时间:
每年8-9月申报。
(5)联系电话:
市文旅委:67701917、67705583
加大头部和龙头企业招商支持力度
组建招商专班,优化服务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头部和龙头企业来渝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生产基地的,按不同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1.支持对象:
(1)支持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企业或管理机构,符合政策支持基本条件和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可持续社会经济效益等相应能力。
(2)支持对象具体为来渝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生产基地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头部和龙头企业。
2.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单位以项目的方式向注册地区区县招商投资主管部门申报,当地招商投资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向市招商投资局申报。市招商投资局收集汇总项目,组织市农业农村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等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专家召开评审会议,根据项目类型分别划分为农业、制造业、商贸流通业,再分别报送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向企业兑现扶持政策,具体金额和项目数量由主管部门根据年度预算进行核定。
3.政策标准:
(1)在渝落地区域总部。对世界500强在渝落地亚太/中国区域总部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奖励。对世界500强在渝落地中国西部/西南区域总部和中国500强在渝落地西部/西南区域总部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800万元资金奖励。对行业头部或龙头企业在渝落地西部/西南区域总部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奖励。
(2)在渝落地研发中心。对世界500强在渝落地研发中心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奖励。对中国500强在渝落地研发中心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资金奖励。对行业头部或龙头企业在渝落地研发中心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金奖励。
(3)在渝落地生产基地。对世界500强在渝落地生产基地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奖励。对中国500强在渝落地生产基地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800万元资金奖励。对行业头部或龙头企业在渝落地生产基地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40%、最高不超过600万元资金奖励。
4.申报时间:
企业、单位申报截止日期为每年9月30日,区县招商投资部门上报截止日期为每年10月13日。
5.联系电话:
市招商投资局:63366597、63366615
加大考核激励表彰力度
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佳园区,给予100万元奖励;对粮油、肉蛋奶、果蔬、休闲食品、预制菜、火锅食材、中药材等7大产业领域十佳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鼓励各区县结合实际,出台升规入统、快递物流等方面支持政策。
1.支持对象:
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佳园区。粮油、肉蛋奶、果蔬、休闲食品、预制菜、火锅食材、中药材等7大产业领域十佳企业。
2.申报程序:
(1)企业自主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农产品加工园区(企业)向所在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部门如实申报。
(2)区县初审推荐。区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经济信息、商务委、财政局、统计等部门负责对申请园区(企业)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由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将推荐名单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委。
(3)市级组织审核。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委等部门组织专家组对经区县(自治县)推荐的园区(企业)材料进行审核。
(4)公布企业名单。将经审核符合推荐条件的农产品加工园区(企业)名单报市领导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业农村委发文公布名单。
3.政策标准:
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佳园区,给予100万元奖励;对7大产业领域十佳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
4.申报时间:
各区县(自治县)于每年10月底前(具体时间以文件通知为准)将申报资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农村委按程序办理。
5.联系电话:
市农业农村委:89133312、89133356
设立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生态基金
设立目标规模100亿元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生态基金,加强市与区县(自治县)联动,有针对性设立行业、区域、专项子基金,积极引导产业项目落地。
本政策自2023年6月1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政策与市级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实施过程中国家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原文链接:https://nyncw.cq.gov.cn/xxgk_161/zfxxgkml/zcwjjd/wzjd/202308/t20230825_12275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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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发的调研证只是我们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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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跨区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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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会电脑基本操作均可申请。有媒体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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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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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时间限制的,《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7天内有效,7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其他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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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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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的。 有意从事三农领域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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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3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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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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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由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牵头运营,与农业农村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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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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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1.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2.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3.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4.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三农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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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出去开展调研工作,需要携带身份证、调研证、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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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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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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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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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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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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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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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可开展收费项目: (1)地市中心可以开展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代写代发文稿及广告等资讯信息服务; (2)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 (3)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 (4)行业商务活动、品牌推广、学术交流、法制宣传、活动策划,会议会展等主题活动。 具体收费标准和要求详见业务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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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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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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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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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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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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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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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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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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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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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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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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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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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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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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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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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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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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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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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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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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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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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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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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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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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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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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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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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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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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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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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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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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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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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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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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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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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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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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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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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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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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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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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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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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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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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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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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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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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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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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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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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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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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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