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乡村建设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涉农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上海市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2023-2025年)》(沪委办发〔2022〕39号)、《上海市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细则(试行)》(沪乡振〔2023〕2号),我办牵头研究制定了《2023年上海市乡村建设行动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结合实际,制定区级乡村建设行动任务清单,并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2023年上海市乡村建设行动任务清单
类别 |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要求及举措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节点 |
(一)强化乡村规划引领先导 | 1 | 加强村庄设计 | 聚焦乡村振兴示范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区域、农民集中居住点,全面推进乡村地区村庄设计和社区生活圈建设。实行乡村规划师制度,贯彻村庄设计“一张蓝图”干到底,推进重点地区、重要节点设计方案的公开征集和设计竞赛。 | 市规划资源局 | 12月底 |
(二)推动美丽乡村集群创建 | 2 | 完成2022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 完成2022年度24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对照建设项目清单,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加强特色风貌塑造,加大乡村产业培育力度,改善乡村环境面貌,持续提升建设水平。 | 市农业农村委 | 10月底 |
3 | 开展2023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 | 遴选20个左右示范村开展建设,完成村庄设计,形成建设项目清单。按照产业特色鲜明、社会主体参与、区域联动建设实施要求推进建设,明显提升乡村风貌。 | 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
4 | 开展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 | 研究完善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评定标准,启动创建工作,年内评定30个左右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形成一批生态环境优良、村容风貌靓丽、设施配置到位、管护机制落实的美丽乡村典型。 | 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
(三)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 | 5 | 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 | 持续稳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已签约项目的安置基地建设,紧抓项目质量安全,保障农户入住满意度。持续推进开展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平移项目的风貌评估。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 12月底 |
(四)优化提升人居环境 | 6 | 推进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 | 建成10万户美丽庭院(小三园)。第五批乡村振兴示范村、本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美丽庭院(小三园)建设全覆盖。 | 市农业农村委 | 11月底 |
7 | 推进“乡村公园”建设 | 持续推进郊野公园建设,优化完善配套设施。完善乡村公园规划布局,打造33座左右乡村公园。 | 市绿化市容局 | 12月底 | |
8 | 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持续推进老旧低标设施的提标改造工作,强化设施运行和出水水质监督检查,全市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 | 市水务局 | 11月底 | |
9 | 提升农村水体环境质量 | 持续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作,强化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水体环境质量。 | 市水务局 | 12月底 | |
10 |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 保持10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收集、无害化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进一步加强湿垃圾资源化利用,农村区域湿垃圾55%纳入资源化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完善“两网融合”回收体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以上。 | 市绿化市容局 | 12月底 | |
11 | 序化农村生活架空杆线 | 完成农村杆线序化790.5公里,加强和规范新增杆线架设管理。 | 市农业农村委 | 11月底 | |
(五)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
| 12 | 加强农房建设管理 | 落实新改扩建农房建设监管,强化施工图纸和建房协议审核。落实乡村建筑师制度,推动乡村建筑师服务农户建房项目全覆盖。推动乡村工匠持证上岗。持续推进平移集中居住项目设计风貌全过程评估。做好新建农房信息报送。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 12月底 |
13 | 推进农村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 | 按照国家和本市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推动80万户农村非经营性自建房应排尽排、应治尽治,落实经费和人员,通过市、区、镇分级审核以及房屋“红黄绿”安全码动态管理等,推动排查、整治和验收销项的闭环管理。6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 6月底 | |
14 | 推进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 | 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根据农户申请情况,逐步改善农村低收入户住房条件,提升居住环境。 | 市房屋管理局 | 12月底 | |
(六)提升农村道路能级水平 | 15 | 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 制定“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文件(2023-2027年)和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规划(2023-2027年)。推进200公里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推进“路长制”全面落实。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每个区创建市级示范路不少于5条。 | 市交通委 | 12月底 |
16 | 推进村内路桥建设管护 | 巩固村内D级严重破损路桥达标改造工作成效,推进210公里C级较差道路和临河有安全隐患路段的局部整治。建立沿线桥梁结构安全定期检查评定机制,不少于三年一轮。提升道路管护水平,开展长效管护星级村创建示范,探索村内道路数字化管理。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 12月底 | |
(七)强化农村防汛和供水保障
| 17 | 强化农村防汛基础设施建设 | 系统推进河网和泵闸建设,实施骨干河湖综合整治工程,进一步畅通蓝网主脉络,进一步贯通蓝绿开放空间。实施低洼圩区达标改造建设,进一步提高闵行、松江、青浦等区低洼圩区抵御洪涝灾害能力。 | 市水务局 | 12月底 |
18 | 提升农村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 提升水库安全生产及工程标准化管理水平,提速推进杨树浦等7座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完成400公里老旧供水管线改造。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持续推进节约用水管理,优化节水地方标准体系。 | 市水务局 | 12月底 | |
(八)推进乡村清洁能源利用建设
| 19 | 提升电力保障水平 | 推进农村电网改造,进一步提高供电指标。 | 市电力公司、市发展改革委 | 12月底 |
20 | 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 | 推动农村用能低碳化,综合推进太阳能热利用、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新建建筑项目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光伏开发,推动渔光、农光互补项目建设。 | 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
(九)提升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水平 | 21 | 推进农村零售终端网点建设 | 加强农村零售终端网点规划,支持建设一批商贸中心、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等,打造以商贸流通、电子商务、文体娱乐、养老幼教为主的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推动零售商业配送中心、冷链配送中心等建设,提升物流配送服务水平,持续完善物流配送体系。 | 市商务委 | 12月底 |
(十)加强数字乡村建设发展 | 22 | 推进农村信息设施建设 | 推进5G网络在郊区乡村地区全覆盖。 | 市经济信息委 | 12月底 |
23 | 加快农业数字化转型 | 持续开展农业生产作业信息精准报,提高数据填报质量。加快探索申农码应用,全面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扫码监管,85%以上农资门店实现亮码买药,形成不少于1个“申农码+合格证”溯源应用案例。完善区、镇、村三级信息指导员队伍,培训覆盖率达100%。聚焦幸福乐园,加快公共服务类数据汇聚上图。 | 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
24 | 推进数字乡村平台建设 | 推动“一网通办”向乡村地区全面延伸,提高“互联网+”教育、医疗、乡村治理等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 市大数据中心、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
25 | 提升平安乡村建设 | 深入推进“雪亮工程”数据资源共享,区级共享交换平台整合汇聚一、二、三类资源类别齐全(一类资源指公安机关的资源,二类资源指行业类资源,三类资源指社会类资源),二、三类资源占比高于40%,区级共享交换平台将100%视频资源推送至市级共享交换平台,在线率达到70%以上。 | 市委政法委 | 12月底 | |
(十一)完善乡村综合服务设施配置 | 26 | 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 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新改建公共服务设施235个。 | 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27 | 加强农村体育工作 | 推动农村体育健身设施提档升级,支持建设全人群、智慧型健身场地,扩大受益人群,更好满足市民的力量练习、有氧锻炼、休闲娱乐、亲子社交等多样化需求。加大农村体育指导员培训培养力度,全年培训涉农区社会体育指导员6000人次。 | 市体育局 | 12月底 | |
(十二)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 28 | 推进学生劳动教育基地建设 | 突出重点实验区,提升郊区学农劳动基地的课程内涵和服务水平。建立工作专班,推进“上海市综合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在各涉农区积极打造“劳动教育宣传周”“农民丰收节”等劳动实践品牌项目。 | 市教委 | 12月底 |
29 | 开展国家卫生镇创建 | 巩固国家卫生区镇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爱卫会的平台作用,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强化整体谋划、融合联动,推动创卫工作扩展升级增效。 | 市卫生健康委 | 12月底 | |
30 | 夯实基层医疗服务网络 | 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明晰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健全镇村一体化管理机制,将村卫生室运行管理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细化管理范畴。做实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居民健康守门人制度。继续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每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各涉农区完成培训不少于200人次。 | 市卫生健康委 | 12月底 | |
31 | 建设长者照顾之家 | 利用闲置农房和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房屋等资源建设乡村养老服务设施,完成20个长者照护之家建设。 | 市民政局 | 12月底 | |
32 | 建设示范睦邻点 | 以全面推广老年人睦邻点建设,新建100家市级示范老年人睦邻点。 | 市民政局 | 12月底 | |
(十三)加强乡村治理能力建设 | 33 |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 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重点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培训,提高履职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激励关怀。 | 市委组织部 | 12月底 |
34 | 完善常态化驻村帮扶工作机制 | 总结“结对百镇千村、助推乡村振兴”行动和第二批驻村指导员工作,开展新一轮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工作。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支持乡村发展,因地制宜帮助提升乡村组织、服务和“造血”能力,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 市委组织部 | 12月底 | |
35 |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 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做好市级重点培育单位动态管理。推进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命名工作。健全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评价机制。深入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注册、使用8个“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至少培育1户学法用法示范户。 | 市司法局 | 12月底 | |
36 | 推进“平安屋”建设 | 大力推进“平安屋”建设,创新群防群治组织模式,组织发动各类群防群治力量,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应急处置等重点工作,构建形成公安机关“一呼百应”、人民群众“全民皆防”的群防群治新格局。各涉农区全年累计新建“平安屋”400个并正式投入运作。 | 市公安局 | 12月底 | |
(十四) 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 37 | 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 持续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推进“文明餐饮”专项行动,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活动。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三级阵地标准化建设。每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全年开展“三下乡”等活动数不低于24场。各区培育“六个我践行”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品牌数不低于15个。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精准服务效能,群众满意率不低于80%。 | 市文明办 | 12月底 |
38 | 加强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监督 | 组织实施农业农村部等8部门联合部署的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发挥党员干部移风易俗示范引领作用,多渠道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引导。推进农村集中公益服务点建设。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实施积分制。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工作,完成2021年乡村治理示范镇重点培育单位和2022年乡村治理示范村重点培育单位培育提升工作,组织申报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 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
39 | 加强乡村文化建设 | 加强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市、区、街镇、居村四级公共文化内容配送体系,健全农民基层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提升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弘扬优秀乡村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深化推进“非遗在社区”工作。 | 市文化旅游局 | 12月底 | |
(十五)实施专项任务责任制 | 40 | 制定乡村建设行动任务清单 | 出台《上海市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细则(试行)》,制定年度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实施清单管理。指导各涉农区推进清单项目实施,定期开展调度。 | 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十六)优化建设项目管理机制 | 41 | 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 | 市层面出台《上海市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细则》,区层面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 | 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十七)完善农民参与建设机制 | 42 | 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 推广建立农村人居环境责任区制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引导农民参与村内道路、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和公共绿地等管护,增强爱护公共基础设施意识。 | 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43 | 建立奖励补助机制 | 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 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
(十八)建立乡村建设信息监测机制 | 44 | 采集乡村建设情况信息数据 | 建立本市乡村建设信息监测平台,对全市行政村和农户的基本情况、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等指标进行采集,全面摸清本市乡村建设基本情况。 | 市农业农村委 | 6月底 |
(十九)健全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 | 45 | 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 出台《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市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编制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明确管护对象、主体和标准,建立公示制度,统筹落实管护资金。 | 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二十)加强投入保障 | 46 | 加强财政投入保障 | 市、区各级财政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落实中央文件要求,各涉农区每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低于10%。 | 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二十一)创新金融服务 | 47 | 推动金融支持乡村建设 | 稳步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努力实现各区涉农贷款、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各涉农区加强政策支持,推动有关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创新适应农业农村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稳步加大涉农融资支持力度。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上海总部 | 12月底 |
48 | 加强农业农村保险工作 | 加大市、区两级财政对农业农村保险的支持力度,各涉农区切实加强对投保数量的审核和保费补贴资金的管理。 | 市农业农村委 | 12月底 | |
(二十二)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 | 49 | 加强用地保障力度 | 引导涉农区将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目标指标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重点向乡村产业建设项目等倾斜,确保乡村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乡村振兴示范村产业建设项目使用新增建设用地不能为零。 | 市规划资源局 | 12月底 |
(二十三)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 | 50 | 强化人才队伍支撑 | 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推进乡村建筑师驻村服务,每个区至少新增3个乡村建筑师服务项目,做好乡村建筑师年度考评工作。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12月底 |
原文链接:https://nyncw.sh.gov.cn/czghjsthj/20230331/60e40df916e548d99d07823d21ee71b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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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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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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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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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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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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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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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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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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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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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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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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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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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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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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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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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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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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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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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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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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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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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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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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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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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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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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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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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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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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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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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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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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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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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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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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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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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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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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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