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经委(商务委、科经委)、供销合作社,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农业农村部等国家部委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农质发〔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2023年上海市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现予以印发。请各区、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组织落实,采取有效监管措施,继续保持农资打假高压态势,加大执法查案力度,营造公平竞争、规范守信的农资市场环境,维护好广大农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上海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3年6月27日
2023年上海市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和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打防结合,持续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净化农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农业生产有序开展,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夯实基础。现将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大农资排查检查力度
1. 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在春耕备耕、春季田管、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期间,各区要组织开展农资质量拉网式排查,重点就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资质、进货查验制度、购销台账记录、产品标签标识等开展检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针对不法分子“躲猫猫”、“打游击”等情况,要采取不定期检查、暗查暗访、飞行检查等手段发现问题,加大对以往发现问题多、群众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和产品检查力度(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查,促进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支持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市农业农村委负责)。
2. 加强农资质量抽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组织种子、肥料、农药、兽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现场检查(市农业农村委负责)。在落实2023年国家监督抽查计划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对化肥、泵、农用地膜、生物可降解农用地膜等农资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在农资产品监督抽查中,将群众投诉举报、排查发现隐患、新闻媒体曝光的产品和企业列为必检对象,探索对线上农资产品开展抽检。进一步提高质量抽检工作效率,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对不合格产品跟进开展执法查处(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打农资违法犯罪行为
3. 强化农资执法办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入开展走访摸排,广辟线索来源,对假劣农资上挖生产厂家、下追销售流向;聚焦农业生产必需、使用量大的农资品种,持续严打套牌侵权、非法添加、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特别是流窜兜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农资案件经营,强化串并案件,全面调查取证,集中侦破一批农资大要案件,必要时挂牌督办案件;强化农资打假案件信息公开,在重要农时及时公布一批农资打假典型案例,对不法分子加强震慑(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开展专项行动。部署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稳粮保供”专项行动,聚焦农资质量,锚定关键环节、关键主体、关键产品,加大执法检查和抽检频次,强化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市农业农村委负责)。扎实推进种业振兴市场净化行动,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加强部门协同、市区联动,严格种子监管执法,全面净化种业市场,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市农业农村委牵头,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开展地产生猪、肉羊出栏前“瘦肉精”及其替代品监测,持续对饲料、兽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开展农膜联合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生产销售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的地膜和不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等违法行为,依法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严禁非标地膜入市下田,有力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开展“昆仑2023”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瘦肉精”等犯罪活动,切实形成高压震慑(市公安局负责)。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铁拳行动”方案要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化肥产品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5. 强化行刑衔接。推进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和《关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指导意见》,健全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刑衔接机制,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等。加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部门农资打假工作沟通协调,畅通合作渠道,及时办理农资打假行刑衔接案件,联合开展重大案件督查督办,提升行刑衔接质效,切实保障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加强执法司法办案队伍专业化建设。抓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种子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法〔2022〕66号)等涉农资领域案件办理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加强工作业务交流,持续提升我市法院审理农资打假刑事案件能力水平(市高院负责)。聚焦农资案件办案实践需求,组织开展执法司法人员业务培训,探索推进执法、司法、行政等机关共同举办或互派人员参训(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农资监管机制
7. 优化农资审批管理。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严格农资审批标准,健全农资审批管理制度,对绿色高效的农资产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推动审批管理减时限、减材料、提效率(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推进农资追溯管理。健全完善种子、农药等农资质量追溯,全面推进兽药二维码追溯监管,实现主要农资品种全链条追溯管理(市农业农村委负责)。进一步强化供销系统农资质量管理工作机制,严把入口审验关,督促系统农资企业健全完善“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进一步加快农资物联网应用推广,扩大中国农资质量追溯平台的使用范围和数量,从源头防控假冒伪劣农资经由供销合作社渠道进入市场销售(市供销合作总社负责)。
9. 探索农资信用管理和行业自律。加大农资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力度,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息化系统依法公开相关政府部门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组织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信用动态评价。完善农资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探索推进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在行政审批、项目申报、评优奖励等领域应用(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发挥农资行业协会作用,鼓励协会对成员企业开展信用评级评价,示范引领全行业构建诚信自律氛围(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10. 畅通绿色优质农资供应渠道。全面推广绿色优质农资,依托农资龙头企业、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联农带农力量,强化集中展示活动举办和日常展示平台建设,扩大绿色优质农资供应覆盖面。推动实施“绿色农资”升级行动,向社会发布2023年供销合作社农资保供重点企业名单,树立系统优秀企业形象(市农业农村委、市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加强农资打假宣传培训。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普及新制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和《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面向农民群众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讲解农资识假辨假知识,引导他们认清假劣农资的危害。梳理汇总农资信访反映情况,整理发布一批案例,提醒农民群众注意防范。持续举办农机“3·15”活动,宣传农机质量维权、投诉等相关知识,组织协调处理农机质量投诉(市农业农村委负责)。
12. 加强农资行业技术支撑。鼓励本市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参与农作物种子、肥料、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用薄膜等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研制,加大标准宣贯力度,推动农资企业按标生产,提供合格产品和服务,为农资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标准支撑(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互联网农资监管
13. 开展农资打假“净网”行动。按照《电子商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农药、兽药、种子、农机等为重点农资品种,开展互联网农资经营违规信息清理,确保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账等要求,严格执行限用农药不得利用互联网经营的规定;督促电商平台切实履行责任,逐一核实农资电商资质身份,建立健全合规经营者名录。对媒体曝光、投诉举报等发现的线上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市农业农村委、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农资打假协作机制
14. 强化工作协同联动。按照农业农村部等国家部委相关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农资打假各部门间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检测鉴定和案件移送,形成农资打假工作合力。对发现跨区域的假劣农资问题线索,要强化协同办案、区域联查、跨区协查。市级部门要持续跟踪重点案件办理进度,督促依法查处并及时报送办理结果(市农业农村委、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畅通农资打假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等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各界反映假劣农资情况问题。依托行业协会、公益组织、新闻媒体等力量,强化农资领域社会监督和维权服务指导,带动全行业规范生产、自律经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资打假的良好氛围(市农业农村委、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加强绩效考核评价。农资打假工作已纳入国务院质量工作考核、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考核体系,按照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考核指标,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客观反映农资打假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执法办案成效等,推动农资打假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市农业农村委、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通信管理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原文链接:https://nyncw.sh.gov.cn/nybzh/20230717/45e8a88149b94524816a02156abdad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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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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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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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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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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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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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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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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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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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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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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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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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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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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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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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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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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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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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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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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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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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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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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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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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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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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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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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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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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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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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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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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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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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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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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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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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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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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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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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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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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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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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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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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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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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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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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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