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教育与工作动态第11期 (总第138期)
●警钟长鸣●
虚列名目套取 化整为零拆分
记者观察 | 整治违规公款报销乱象
日前,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布的警示教育片披露了广元市昭化区原副区长付健奢靡享乐案情,付健热衷购买奢侈品,曾以出差的名义公款报销一副价值7.16万元的眼镜。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通报的腐败案例中,违规公款报销问题屡见不鲜,且涉及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各方面。如,中国电科南京奥马光电公司原总经理徐永刚,先后22次在KTV等场所内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相关费用共计22.48万元以餐饮费形式公款报销。湖南省衡阳县自然资源局通过填写“空白公函”、更换原始菜单、虚增接待次数等方式,将单次超标准公务接待拆分报账,共涉及超标准公务接待费11.9万余元等。
为了违规公款报销,相关人员往往采用化整为零拆分报销和虚列名目套取资金两种方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在对企业营销费用管理使用情况的调研中发现,有的业务主管领导没有把好报销审核关口,致使许多虚假发票、连号发票、拆分报销顺利过关。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浙江省嘉善县银粮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沈培锋,也多次以办公用品发票报销,非法套取公款用于个人消费,共计7.5万余元。
而在虚列名目方面,公务接待中的“吃公函”“吃食堂”“吃会议”等问题更为突出。有的国有企业使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搞违规超标接待;有的单位之间“换手抓痒”,互相给空白函报销;有的则以各种名义虚构“凭证”套取公款。近期中国人民银行通报的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就有7起涉及违规公款报销问题。如,2016年至2020年,人民银行托克托县支行通过虚列支出的方式,套取资金共计55.98万元,用于公款吃喝及发放福利等,该行原党组书记、行长赵紫光等人受到党纪处分。
违规公款报销手段更趋隐蔽。近年来,防止违规使用公款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但仍有心存侥幸或胆大妄为的违纪者寻找制度薄弱环节,“精致走账”。违规公款报销屡禁不绝警示我们:“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翻新升级,仍须常抓不懈、深入整治。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超标接待拆分报销”“公务接待中‘吃公函’”等问题,对整治违规公款报销作出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全会部署,紧盯问题,积极探索更有针对性的纠治举措。
有效应对“精致走账”,提升精准监督能力不可或缺。重庆市巴南区纪委监委借助自主研发的党风政风监督大数据系统,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营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因公出国(境)费用、培训费、会议费等5类费用支出情况纳入其中,形成全区“三公”经费支出数字化账本。针对每类费用支出分别设置警戒线,实行差异化预警,并自动生成问题清单,纪检监察机关对照问题清单中的支出摘要、支出金额等关键信息,逐一分析研判,及时查处疑似违规违纪问题。
强化日常监督,深挖彻查,形成震慑。针对去年中秋、国庆检查发现的31个公务接待无公函、假公函、一函多餐等问题线索,江西省纪委监委要求设区市纪委监委提级核查,深挖背后的违规公款报销、套取费用等问题,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核查结果由市纪委书记专门向省纪委监委报告。湖北省武汉市纪委监委围绕公车维修费、加油费冲抵公款送礼、违规吃喝费用等问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专项检查,通过看管理查漏洞、看账单查数据、看监控查行为等方式,今年以来共发现私车公养问题18个,问责17人,给予党纪处分6人。
(来源:2022-05-15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公职人员疫情期间微信办公这些情况要问
虽然工作中,微信办公确实可以为工作带来一些便利,但使用微信办公导致的泄密案件逐年递增。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出现疫情办公的情况比较普遍,相关人士已经受到纪委监委的问责处理,教训非常惨痛。因此,原则上不提倡使用微信办公,因工作需要组建的工作群,交流内容应严格限定为周知性的一般信息,禁止传播一切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禁止涉密人员使用微信办公。
1.微信群泄露疫情防交办单信息被问责
案例:湖南某某市峒河街道计育组干部向某某在防疫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20年1月31日,向某某违反工作纪律,用手机将《某某市疫情防控交办单》(第010号)内容拍照并将其发送至其亲属微信群,其亲戚又将交办单照片在微信上转发给他人,致使《某某市疫情防控交办单》(第010号)照片在微信上肆意传播,造成信息泄露,引起不良影响。2月2日,向某某受到警告处分。
2.微信群、QQ工作群泄露疫情防控工作材料
案例:广西某某县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熊某某、工作人员区俊某某露疫情防控工作材料问题。2020年1月26日,熊某某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将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有关工作材料通过QQ发送到本单位QQ工作群。区某某发现这一信息后,随即将原文转发到其个人微信群,并被其他群内成员转发扩散,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2月3日,南丹县监委决定对熊某某、区某某进行立案调查。
3.微信群发布未经核定、内容涉密的调查报告被问责
案例:广西某某区疾控中心4名工作人员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2月3日,某某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叶某某将一份未经核定、内容涉及保密的调查报告上传至该中心的微信工作群。之后,该中心工作人员曾某某、潘某某、刘某3人私自将该调查报告转发,其中曾某某将该调查报告转发至其家族微信群,其亲属再次进行转发,导致该调查报告被迅速在网络上转发传播,给某某区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被动和不良社会影响。2月5日,柳江区监委给予叶某某、曾某某政务警告处分;给予潘某某、刘某诫勉处理;并对该中心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
4.微信群发布泄露涉疫情人员隐私被问责
案例:广西某某县人民医院检验科负责人陈某某工作失职失责、检验员宋某某泄露涉疫情人员隐私问题。2020年2月1日,该科室检验员宋某某(聘用人员)利用检验科细菌室电脑查询到该院感染性疾病科收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患者住院病历,拍摄图片发送到其家人微信群,群内成员先后将病例信息转发到其他微信群,导致涉疫情人员信息在县域内多个微信群传播,泄露涉疫情人员的个人隐私,对涉疫情人员造成负面影响,给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县人民医院检验科负责人陈某某对其科室的职工疏于管理,工作失职失责,应负领导责任。2月3日,某某县纪委监委对陈某某予以立案审查。
5.微信群泄露疫情排查信息被问责
案例:某某县民政局局长杜某泄露疫情排查信息问题。2020年1月31日晚,杜某擅自将一份包含湖北返贺(三县两区)人员、过贺人员信息的文件向其家庭和同学等4个微信群转发,造成疫情排查信息泄露。2月6日,某县纪委对杜军进行诫勉谈话。
6.微信群发布文件(讨论稿)被问责
案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范某某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2月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下发后,银川市政府拟恢复部分公交线路运行。在参与讨论过程中,范某某在未经上级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关于恢复部分公交线路的通告(讨论稿)》发布至公司微信群,致使公司部分职工在朋友圈进行了转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党委给予范某某免职处理,银川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进行了通报。
7.微信群误发信息过失泄密被问责
案例:2020年2月1日,根据公安部门《关于泄露信息的核查通报》,内蒙古某某市纪委监委会同区纪委监委成立联合核查组,对街道相关负责人涉嫌泄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信息问题进行核实。经核查,街道1名负责人在开车巡查该区一村卡点过程中,看到了区卫健委通过微信向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群中发送的《关于做好与朱某某密接人员排查的函》后,想把此函通过微信转发给街道主要负责人,因当时正在开车,由于点击错误,误把该函通过微信转发到朋友群中,发现后及时将转发的文件撤回,但误发行为的发生仍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2月3日,区防控工作指挥部对其过失泄密行为进行通报批评,由区纪委监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8.微信群发不实信息被问责
案例:2020年1月24日,湖北省某某市纪委监察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花桥镇柏树林村项某某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报》。1月22日20点17分,湖北省某某市花桥镇柏树林村党支部委员、副主任项某某将自己道听途说的内容为“花桥现已发生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已送到武汉,某某市人民医院没有接收”的不实信息,以编辑短讯的形式发送到自己为群主的该村项某小组微信群上(微信成员81人)。随后,该信息广泛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1月23日,花桥镇纪委迅速进行调查核实后,予以党纪立案,并移交花桥派出所予以处理。某某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武公(花)行罚决字(2020)326号)对其给予行政处罚。1月23日晚上,报某某市纪委同意,花桥镇纪委给予项某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9.微信群编造散布虚假疫情信息被问责
案例:2020年1月29日21时19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某某市罗播林业站职工覃某某利用其手机编造了“明天全桂平超市关门,隔离地点在功德山庄”、“疑似病例和武汉地区的人员1200人全部隔离在功德山庄”两条虚假疫情信息,并散布到“务林员”微信群(共138人)。当日21时20分,某某市社坡林业站副站长吴某某将“务林员”群上覃某某编造的两条信息转发到 “艺术与哲学玉兰堂”微信群(共71人)及“社坡核算中心报账群”(共27人)。1月30日,某某市公安机关依法对覃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对吴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来源:2022-04-23 干部决策参阅)
●政策解读●
党纪政务处分的种类及其后果有哪些?
党纪处分的种类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一)改组;
(二)解散。
党纪处分的后果:
1.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一个或者几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一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3.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4.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5.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6.对于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7.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摘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政务处分的种类
政务处分的种类及影响期:
(一)警告:六个月;
(二)记过:十二个月;
(三)记大过:十八个月;
(四)降级:二十四个月;
(五)撤职:二十四个月;
(六)开除。
1.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被撤职的,按照规定降低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同时降低工资和待遇。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被撤职的,降低职务、岗位或者职员等级,同时降低薪酬待遇。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和职称;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被撤职的,降低职务或者岗位等级,同时降低薪酬待遇。
4.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有违法行为的,监察机关可以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受到政务处分的,应当由县级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减发或者扣发补贴、奖金。
5.《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第六项规定的人员有违法行为的,监察机关可以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直接给予或者监察机关建议有关机关、单位给予降低薪酬待遇、调离岗位、解除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人员,未担任公务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的,对其违法行为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6.公职人员被开除,或者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受到解除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处理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7.公职人员被开除的,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应当解除其与所在机关、单位的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
公职人员受到开除以外的政务处分,在政务处分期内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政务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晋升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不再受原政务处分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的,不恢复原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来源:2022-04-30 共产党员)
●工作动态●
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对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去年小麦秋播期间,我省关中地区遭遇强秋淋天气,西安、咸阳、渭南3市22个县(区)350余万亩小麦晚播,给全年粮食生产带来较大影响,中央先后拨付我省农业生产救灾资金3.28亿元。为确保农业生产资金使用成效,驻厅纪检监察组积极主动作为,创新监督模式,自今年5月下旬开始,赴临潼区、大荔县、三原县对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了督导调研。6月2日,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丁东华同志主持召开座谈会,向省农业农村厅反馈了督导调研情况,对目前存在问题及推进粮食生产和农业救灾资金落实进行了座谈,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文同志及厅直机关纪委、厅计财处、厅种植业处、厅农建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中陈文同志要求,要对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重点是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非贫困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以及涉及到刚性约束任务的资金,在一定的期限内掌握基层资金使用真实情况,明确政策要求,强化整改。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业务指导,业务处室和计划财务部门要坚持跟进督导,把监管责任贯穿资金下达、项目实施、资金支付全过程。要创新监督方式,逐步由业务处室、财务部门的单一监督向联合财政、纪检监察的合力监督升级,构建强有力的长效监督机制。
丁东华同志强调,要坚决落实中省纪委六次全会工作部署,聚焦粮食安全“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要进一步完善督导调研工作模式,将业务处室的专项检查与纪检监察机关督导调研有机结合,深入全面掌握有关情况。要发挥业务处室检查通报作用,督促基层党委政府管好用好涉农专项资金。要找准选好典型,不求大、不求全,但求准、能解决,真正将监督检查聚焦到点,强化监督震慑,切实解决问题,由点带面推动党中央惠农政策落地见效。
(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 供稿)
省乡村振兴局召开党组会议
研究审议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近日,省乡村振兴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一把手”带头加强监督的7项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6项责任,扎实推动监督责任落地落细落实。
会议指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敢于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的政治品格,释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强烈信号,彰显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坚定决心。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和表率引领的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清单任务落地落实。“一把手”要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监督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履行监督责任。领导班子要强化相互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沟通协调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督促提醒做实各项监督责任,以有力的监督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来源:2022/6/7 陕西省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
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传达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
6月7日,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丁东华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大会通过的十三届省委的报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回顾和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提出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总体要求,特别是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了具体安排部署,对陕西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三届省纪委向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全面客观总结了五年来纪检监察工作,谋划部署了今后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一是提高站位主动作为。将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原原本本学、带着问题学、带着使命学、带着职责学,坚守初心使命,心怀“国之大者”,胸怀“两个大局”,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时刻落实在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二是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紧扣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特别是“三农”工作一系列重要安排,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三是加大力度贯通协同。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起来,同题共答、协同发力,把监督体系与治理体系对接起来,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四是强化举措改进作风。坚持人民至上,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将“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落实在岗位工作中,自觉维护昂扬向上、正气充盈的良好政治生态。五是从严要求锻造队伍。带头遵纪守法、严格自律,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全面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素质、能力和作风建设,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 罗意梅 供稿)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anxi.gov.cn/www/gzdt7029/20220613/9796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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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跨区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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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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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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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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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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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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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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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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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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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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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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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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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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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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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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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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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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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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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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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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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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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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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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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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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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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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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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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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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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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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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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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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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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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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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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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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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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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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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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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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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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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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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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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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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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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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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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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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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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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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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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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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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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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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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