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
2月25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全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厅字〔2021〕44号),切实抓好“十四五”时期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以改善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目的,巩固拓展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新疆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本地气候条件、水源条件、地形地貌、风俗文化、风土人情等,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合理确定目标任务,做到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不搞形式主义,不形成新的债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坚持规划先行,突出统筹推进。树立系统观念,先规划后建设,以县域为单位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做到重点突破与综合整治、示范带动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公共基础设施改善、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进步等互促互进。
坚持立足农村,突出乡土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突出农村特点,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不搞盲目攀比,防止大拆大建。力求农业农村联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坚持问需于民,突出农民主体。充分体现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激发内生动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
坚持持续推进,突出健全机制。注重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相衔接,强化质量、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成。建管用并重,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
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左右,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有效治理,有条件的村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村庄基础设施布局逐步优化,村庄绿化、美化覆盖面不断扩大,村容村貌进一步提升;长效管护机制逐步建立,农民环境保护和卫生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20个示范引领县。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大力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村庄绿化美化行动全面开展,村容村貌得到全面提升;充分分享农村人居环境带来的红利,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60%以上的村庄打造成为乡土特色、业兴民富、人文和谐的自治区级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
38个稳步发展县。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显著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鼓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扎实实施一批牵引性强、有利于生产消费“双升级”的农村基础设施工程,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乡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
35个巩固提升县。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得到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90%,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长效管护机制逐步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加大,村庄绿化美化行动深入开展,村容村貌提升,建成一批特色宜居村庄。
二、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四)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尊重农户意愿,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因地制宜推行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户厕模式。改建户厕要做到“两有两化四防”(“两有”即有健全完善管用的运维机制、有合格厕屋,“两化”即粪污得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四防”即防渗漏、防冻、防臭、防蝇蛆),确保改一个成一个、用一个好一个。以农村人口较集中区域为重点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加快建设乡村景区旅游厕所,落实公共厕所管护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住建厅、文旅厅、自然资源厅)
(五)建立健全农村改厕质量监管体制。建立一个机制(即首厕过关制,以首厕过关带动每厕过关),主推“4+N”模式(“4”是指三格式、双瓮式、下水道式水冲厕所和双坑池交替式卫生旱厕,“N”是指在4种主推模式基础上研发采用的适用技术和产品),落实“3+2”管理要求(“3”是指严把产品质量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2”是指鼓励开展农村改厕产品和工程质量“双保险”),加强服务指导,从改厕模式、工程质量、粪污处理利用、农户满意度等方面实施全过程监管。(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科技厅、住建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六)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应为后期建设预留空间。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发改委、住建厅、生态环境厅、自治区畜牧兽医局)
三、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七)分类有序推进污水治理。加快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区域,从县域层面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治理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景区等地的村庄生活污水,因地制宜纳入城镇管网处理或集中处理、分散处理。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污水治理技术。(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发改委、科技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八)实施农村河湖综合整治。统筹农村河湖管控与生态治理保护,深入开展河湖监督检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严厉打击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牵头单位:水利厅;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四、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九)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因地制宜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统筹选用县市处理、片区处理、镇村处理等模式,努力实现每个县(市、区)具备无害化处置能力。新建或改建乡镇垃圾转运站,实现每个乡镇具备垃圾转运能力。建设或配置村庄垃圾收集房(点、站),实现自然村组全覆盖。全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确保村村有保洁队伍。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和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监管,提高运行管理水平。(牵头单位:住建厅;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可回收物通过资源化回收网络进行回收利用,易腐烂垃圾由农户自行还田或由村组集中堆肥处理,有毒有害垃圾单独贮存并规范处置,其他垃圾通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行处理。扩大供销合作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探索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和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就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途径,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立农药、残膜、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探索推行农村建筑垃圾就地利用、就地消纳方式。(牵头单位:住建厅、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发改委、生态环境厅、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五、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十一)加快村内道路提档升级。实施农村公路畅通工程,推动“四好农村路”(“四好”即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建设和农村老旧公路提质升级改造,打造内畅外联的乡村交通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实现路宅分家、路田分家,实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洁化、绿化、美化行动,实现与美丽乡村深度融合发展,营造美丽宜人的农村交通出行环境。(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自治区发改委)
(十二)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有条件的地方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关注特殊人群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适老化改造。(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民政厅、自治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厅、住建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十三)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加强农田(牧场)防护林建设和修复。坚持因地制宜、量水而行、适地适树原则,围绕增绿提质,以“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绿化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村庄绿化。鼓励引导农民绿化庭院,栽植果蔬、花木,打造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的小景观、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林草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住建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十四)加强乡村风貌引导。根据村庄历史沿革、文化传统、地域风情和民族特色确定建筑外观风格和基调。对于新建房屋,严格体量和风貌控制;对既有农房,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风貌提升改造。全面协同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乡村违法违规建筑,依法依规坚决拆除。强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积极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牵头单位:住建厅、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文旅厅)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十五)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大力实施以“三清三改两提升”(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农村沟渠、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建农村户厕、改善村容村貌、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结合风俗习惯、重要节日等组织村民清洁村庄环境,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村庄清洁日等,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厅、住建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团委)
(十六)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探索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农户付费分担比例。(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七、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
(十七)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发挥“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和共青团、妇联的优势,利用“民族团结一家亲”等活动载体,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使其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主力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吸纳农民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等,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民政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自治区“访惠聚”办、财政厅、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
(十八)培养健康生活方式。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众动员优势,深入开展健康宣传教育,不断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提高健康素养。把转变农民群众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使用卫生厕所、定点倾倒垃圾、做好垃圾分类、清理畜禽粪污、整治卫生死角、定期进行消毒、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卫生创建,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教育厅、人社厅、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自治区“访惠聚”办)
(十九)完善村规民约。鼓励将村庄环境卫生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对破坏人居环境行为加强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倡导各地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开展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美丽庭院、“六好”家庭创建评选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牵头单位:民政厅;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住建厅、自治区妇联)
八、推进乡村由环境美向产业美转变
(二十)推进农村宜居宜业。充分利用干净、整洁、美丽的宜居村庄环境,吸引企业和社会资本投资兴业,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产业兴旺协调共进。挖掘乡村多重功能多元价值,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广“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一特”,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农旅融合新模式,开发一批观光、亲子、康养、度假等项目,打造一批以绿水青山为形、农耕文化为魂、美丽田园为韵、生态农业为基的乡村旅游综合体,全面发展乡村旅游业。(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文旅厅)
九、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二十一)强化资金投入保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安排资金扶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统筹整合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以“专项+任务清单”方式及时分配下达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研究探索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机制,支持参与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运营。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在安排相关资金时以县为单位予以倾斜。对于有稳定收益符合专项债权投向的项目,鼓励地县按年度专项债权额度安排;对农业农村公益性项目,鼓励各地采取财政补助、贴息、政策性担保等方式予以支持。(牵头单位:财政厅、自治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住建厅、生态环境厅)
(二十二)创新完善相关支持政策。鼓励城市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农房更新和乡村旅游开发,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信贷支持。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支持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厅、住建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税务局、银保监会新疆监管局、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二十三)推进规章制度与标准体系建设。健全村庄清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农村厕所管理等制度。分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维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标准制定,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短板。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标准,提高全社会的标准意识。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机制,适时开展抽检,严守质量安全底线。(牵头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二十四)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加大农村环境领域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科技研发、联合攻关、集成示范、推广应用力度。加强农村人居环境职业教育,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干部培训内容,吸引支持各类人才投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培养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家型人才。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信息化,全面提高农村人居环境信息化监管水平。(牵头单位:科技厅、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教育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
十、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各地党政一把手工程。坚持自治区负总责、地县抓落实、乡村抓落地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抓好重点任务分工、重大项目实施、重要资源配置等。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抓紧细化政策举措,形成工作合力。地(州、市)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乡镇、村要一项任务一项任务抓好落实。各地要将国有和乡镇农(林、牧)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牵头单位: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十六)强化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结合县(市、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村庄布局,统筹考虑村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选择、土地利用、房屋建设、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为导向,统筹利用生产空间、合理布局生活空间、严格保护生态空间,整合各类涉农规划和工作方案,推进有需求的乡村编制“多规合一”高水平规划,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农村基础设施稳定运行。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进一步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自来水管道、燃气管线及污水处理管网等预埋设施要加强统一规划、同步施工,避免多头开挖、反复填埋造成资源浪费。依法高效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厅;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厅、住建厅、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工信厅、自治区林草局、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二十七)完善推进机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督导检查、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在县域范围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示范带动整体提升。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各方积极参与,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充分考虑基层财力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重点,防止加重村级债务。(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
(二十八)强化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相关督查检查计划,把农村人居环境作为本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健全和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明确目标任务及部门责任。对各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年一考核。2025年年底以县为单位进行验收。对整治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地区,在安排项目时给予适当倾斜。对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搞虚假形式主义、劳民伤财的地区进行问责,并及时报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督办机制,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牵头单位: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十九)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挖掘、宣传和推广一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典型经验和典型范例。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借助各类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增强社会普遍认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各族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厅、文旅厅、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xjncr/202203/8f9146c16c2b47a9b3e04dd859c77e6d.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答 我们发的调研证只是我们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
答 不可以跨区域工作。
-
答 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会电脑基本操作均可申请。有媒体工作经历者优先。
-
答 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有时间限制的,《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7天内有效,7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其他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答 可以的。 有意从事三农领域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
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3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
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由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牵头运营,与农业农村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
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1.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2.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3.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4.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三农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出去开展调研工作,需要携带身份证、调研证、介绍信。
-
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
答 执法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
答 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
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
答 地市中心可开展收费项目: (1)地市中心可以开展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代写代发文稿及广告等资讯信息服务; (2)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 (3)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 (4)行业商务活动、品牌推广、学术交流、法制宣传、活动策划,会议会展等主题活动。 具体收费标准和要求详见业务制度规定。
-
答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
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
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
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
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
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
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
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
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
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
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
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
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
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
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
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
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
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
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
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
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
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
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
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
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
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
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
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
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
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