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充分发挥法治在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部署和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有效发挥法治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促进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穿到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农业农村法治正确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以法治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涉及农民基本权益、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情要保持历史耐心,把握好时度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新阶段新格局,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升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农业农村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聚焦中央关注、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急需、农民群众期盼的重点事项和法治建设薄弱环节,注重补短板、强弱项,增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统筹推进。适应农业农村部门职能拓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要求,树牢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各领域各层级法治建设,强化横向协作、上下协同,形成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更加完备,农业行政执法体系更加完善、执法能力显著增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农业农村行政管理体系日益健全,农业农村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大幅提升,行政权力运行更加透明规范,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显著增强。乡村依法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企业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基层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四)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围绕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依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全面振兴,推动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形成。充分发挥法治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依法强化农业支持保护,保障乡村建设有序开展,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五)完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制度支撑。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法律化制度化,依法推动干部配备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优先满足、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优先安排。围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将行之有效的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制度化法定化,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农业农村法治环境。加强立法与改革衔接,及时将农业农村重大改革决策、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改革不断深化。
(六)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把法治作为农业农村部门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经济活动的行为。以提升法治素质为核心,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
(七)深入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坚持以法治保障乡村治理,充分发挥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等的规范指导作用,让依法决策、依法治理成为乡村干部的习惯和自觉。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律知识进村入户,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乡村法治环境,积极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三、完善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
(八)强化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强粮食安全、种业和耕地、农业产业发展、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立法,构建完备的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围绕依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粮食安全保障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综合性、基础性法律,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渔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修订进程。推动制修订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推动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立法。完善配套法规规章和制度措施,增强法律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九)健全立法工作机制。落实年度立法计划制度,科学安排农业农村年度立法项目,加强前瞻性研究和项目储备,充分发挥立法计划的统筹引领作用。完善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查工作机制,增强专家、立法拟调整主体和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实效性,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着力解决部分涉农法律规定该硬不硬、该严不严、该重不重等问题。指导支持各地加强立法交流与协作,突出地方特色,体现农业农村地方性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避免越权立法、重复立法。对不适应形势发展和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时修改、废止或提出相关建议。
(十)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发布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文件,统一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核。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的决定、命令依据,规范性文件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得少于30天。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还应当按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四、提高农业执法监管能力
(十一)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全面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逐步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省协调机制,完善省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体系。建立健全部省市县四级培训体系,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等活动,五年内将所有执法人员轮训一遍;建立农业执法办案指导机制,组建省级和市级执法办案指导小组;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组织执法技能竞赛、执法大比武等活动,培养执法能手,着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动建设部省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共享信息平台和移动终端系统,推动建设一批地市级罚没有毒有害物品临时存储和销毁场所、涉渔违法违规船舶扣押场所。制定农业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立功奖励以及办案津补贴、接触有毒有害物质补助等职业保障政策。
(十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农资质量、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动植物疫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江禁渔、农机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执法监管年活动,开展打击侵犯农作物品种权、重点水域非法养殖和捕捞、生猪私屠滥宰、农资打假、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水生野生动物非法经营利用等专项治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建立健全跨区域农业执法协作联动机制、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行业管理等机构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监管合力。
(十三)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动态调整和发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建立跨区域执法工作随机抽查和交叉评议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执法案例指导,及时公布有影响力、有震慑力的典型案例。加大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发布优秀案卷。充分利用立法解释和执法答复,及时解决执法办案和复议应诉中的疑难问题。研究制定执法办案成效指标评价体系,将执法办案情况作为衡量改革成效和执法工作的基本标准。
五、提升农业农村普法实效
(十四)深入实施普法规划。制定实施农业农村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农业农村立法、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加强对新出台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的解读,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加大以案普法力度,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五)开展重点专项普法活动。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精神深入基层农村,走进农民群众,着力提升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促进乡村振兴,广泛开展社会覆盖面广、农民群众参与度高的特色普法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积极参与国家基本法律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十六)推动法律法规进村入户。建立部省牵头、市县乡村联动机制,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工作。注重发挥示范户和法治教育基地在农村普法和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开展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统筹运用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为农民群众搭建有效学法平台。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组织编写、创作具有乡村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
六、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十七)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要严格落实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对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决策事项,要先进行风险评估。领导干部要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注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外聘法律顾问或者公职律师的意见,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草案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听取法律意见而未听取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审议、作出决定。
(十八)加快转变职能和管理方式。适应新阶段、新要求,切实担负起农业农村部门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等职责,加强重大问题统筹和部门间协作配合,依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行清单管理制度,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编制公布农业农村部门权责事项清单、行政许可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综合执法事项目录等,规范权力运行,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化农业农村政务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十九)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清理整合、取消下放农业行政许可事项,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要及时跟进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依法规范审批程序,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审查。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大力推动许可事项全程电子化办理。完善政务服务监督员和开放日制度,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畅通企业群众意见沟通反馈机制,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涉农市场主体活力创造力。
七、强化农业农村部门依法治理能力
(二十)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完善农业农村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公共行政法律、涉农法律法规等知识作为农业农村部门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干部通过旁听庭审等活动增强法治意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了解法律,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本领和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十一)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及时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依法办理涉农信访事项,注重从政策层面预防和化解信访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注重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加大农业执法过程中调处化解涉农矛盾纠纷的力度。落实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依法公正办理复议案件。
(二十二)提升涉农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健全完善重大动植物疫病、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各类涉农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制度,强化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提高涉农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强化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加强涉农突发事件日常应急储备和演练,完善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提高依法处置疫情、灾情、渔船和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等涉农突发事件能力,确保产业安全和生产安全。
八、保障措施
(二十三)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建设作为强职能、打基础、管根本的重大政治任务,健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切实抓好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组织出庭应诉,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二十四)强化工作力量。加强法治工作体系建设,配齐配强专业力量,注重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治工作岗位。加强干部依法行政培训,加大业务岗位与法治岗位间干部交流力度,培养既懂业务又懂法治的高素质工作人才。选优配强以内部法律顾问为主体、外聘法律顾问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治工作机构、法治研究机构、公职律师和法学专家作用,内外结合强化重点难点法律问题研究,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二十五)强化条件保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的原则,全面落实法治经费保障制度,推动将法治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贯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渔政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推进执法条件装备建设和统一着装,加强执法人员职业保障。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信息化水平。
(二十六)强化激励约束。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管理评价指标,加大考核权重,强化激励问责。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重视选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对落实法治建设要求不力、问题较多,或者违法行政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农业农村部
2021年4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ztzl/nyfzxc/202104/t20210429_55869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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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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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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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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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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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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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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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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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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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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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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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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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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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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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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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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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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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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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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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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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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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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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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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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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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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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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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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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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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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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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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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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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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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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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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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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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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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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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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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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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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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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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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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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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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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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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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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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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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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